“陇南检察”微信公号10月11日消息,由陇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马光明涉嫌受贿一案,于2018年10月10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一、被告人马光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二、依法对被告人马光明受贿所得2768.79155万元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原题为《甘肃省林业厅原厅长马光明受贿案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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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检察”微信公号10月11日消息,由陇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甘肃省林业厅原党组书记、厅长马光明涉嫌受贿一案,于2018年10月10日,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宣判。

宣判结果如下:一、被告人马光明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二、依法对被告人马光明受贿所得2768.79155万元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原题为《甘肃省林业厅原厅长马光明受贿案一审获刑十四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