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代扣黑洞”不是消费纠纷,是刑事犯罪

2020-04-01 18:58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近日连续深入报道了“代扣黑洞”。原来,随着电子支付的 崛起,代收有了水电气费、保险费、理财产品等众多应用场景。但是,你开通了代扣之后,你的银行账户还是你的吗?个别第三方代收却成了吞噬财产的“黑洞”,成为套路贷、赌资的“白手套”。

首先,一些小品牌的第三方支付,并不像大家默认的那样的专业、安全,甚至有“内鬼”在搞内外勾结。据相关判决,目前“伪商户”找黄牛开通一个代扣渠道,只需要付二三十万元。找到“内鬼”,一家骗子公司就能摇身一变,成为能堂而皇之扣你的银行卡里的钱的“委托方”。北京畅捷通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工作的袁某,在得到犯罪分子的按代扣款7-10%分成的承诺之后,就为一家子虚乌有的汽车租赁公司在畅捷通上开通代扣通道,导致顾客的2570万余元损失,而自己被判“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仅获刑一年四个月。

其次,对利用第三方扣款的网络诈骗,很多人甚至职能部门还是将之视为“消费纠纷”。

有人下载一个借款App,输入银行卡号等信息后,被要求输入“验证身份”的短信验证码,结果收到的是扣款验证码,钱就没有了。

遇到此类情况,很多消费者的第一反应是反省:是自己哪里订东西了?却不知道这从头到尾就是一个金融骗局。因为有了正规的第三支付平台的“画皮”,很多犯罪分子骗得理直气壮,遇到投诉,先是做出一套假合同,再不行,就跟投诉人进行电话谈判,先退一半的钱,遇到硬茬才肯退全款,有的犯罪分子甚至嚣张到,要求被骗者上传拿着身份证的照片来“自证清白”,或者要求退回钱之后,一定要在投诉平台上撤回投诉内容,以方便他们继续骗下去。

明晃晃的网络诈骗,因为有第三方支付参与,就穿上合法的外衣,司法机关一时不便认定是消费纠纷,还是刑事犯罪。明明是网络诈骗,却让消费者先自证“自己没授权过”,如果不能自证,那么就可能降级成为一场消费纠纷。甚至发生过这样的咄咄怪事,一名羁押期间的嫌犯,其被警方扣押的工商银行卡中16.9万元余额,居然被以网银代扣的方式盗刷,警察为这名嫌犯“出头”维权,将代扣犯罪团伙一举拿下。

一些新兴的第三方支付的内部风控成了摆设,顶着金融支付牌照做着最粗野的诈骗偷窃的勾当,金融监管部门必须有所动作,不能让这些败类毁了堪称中国创新名片的电子支付。另一方面,面对犯罪分子随时可能借“代扣”之名打开你的银行卡,司法定性必须升级,及时将之认定为刑事犯罪,不容这种犯罪混迹于“消费纠纷”中。

    责任编辑: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