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民卡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罚没88万元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2020-01-17 16:21
来源:澎湃新闻

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开出十张罚单,多家银行和支付机构受罚。其中,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114562万元,处罚款60万元,合计罚没人民币88.11万元。

杭州市民卡是由政府授权发放给杭州市民,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和享受公共服务的IC卡。通过市民卡,市民可以方便快捷地办理个人相关事务、享受各类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杭州市民卡公司成立于2004年7月30日,注册资本为1.3亿元人民币,于2013年1月6日获得支付牌照,在人行准许下,在浙江省范围内开展预付卡与受理业务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业务,并在2018年1月6日顺利完成续展。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通过“天眼查”发现,杭州市民卡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00%;第二大股东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24.50%;第三大股东为杭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50%。

这并非杭州市民卡公司第一次被央行处罚。处罚记录显示,2018年2月24日,杭州市民卡公司因未按规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备付金、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被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分别罚款3万元、1万元。 

此次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处罚金额最高的是深圳瑞银信浙江分公司,该公司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502.77万元,并处罚款499.46万元,共计罚没款1002.23万元。

    责任编辑:谢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