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根治欠薪,法律要当好农民工后盾

2020-01-08 17:13
来源:澎湃新闻

年终岁末,农民工工资问题再次受到关注,陕西讨薪农民工三个馒头吃一天的新闻,让许多人为之心酸。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堪称治理欠薪顽症的又一记重拳。

应当说,农民工欠薪的治理,国家一直高度重视。早在2006年,国务院就在出台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此后,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接连出台。

2011年,刑法修正案将“恶意欠薪”正式列罪。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1号文件《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2019年9月,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通报了2018年度各省级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情况。3个考核等级为C级的有关省级政府负责人受到约谈,等等。

相比此前的诸多举措,《条例》阶位更高,将欠薪治理上升到行政法规的高度。不仅如此,《条例》总结了之前各部门、各地区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成功经验,将之集成化、系统化,为根治欠薪编织了一张更加细密的法治之网。也正因此,《条例》有着诸多让人眼前一亮的地方。

譬如,《条例》明确规定,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逾期不支付的,需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应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这一惩罚性赔偿的制度设计,无疑大大增加了拖欠农民工资的违法成本。

《条例》将矛头对准企业的同时,也“刀刃向内”,严究监管的不到位。《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政府投资资金不到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必要时进行通报、约谈地方政府负责人。情节严重的,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对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职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民工工资拖欠治理中的“有权无责”现象,为相关部门和官员依法履职,套上了法律的笼头。

类似的亮点还有不少。可以说,《条例》关于农民工欠薪治理的种种创新制度设计以及前瞻性安排,覆盖了从工程项目立项,施工,到工资发放,以及欠薪维权等一系列环节。既着眼于欠薪的事先防范,强化考核,层层传导工作压力,也确立了各部门对于欠薪案件查处的“快进模式”,向某些地方对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高举轻放明确说不。

随着《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农民工欠薪的治理,法律无疑更加缜密和完善了。不过,徒法不足以自行,要让法律要当好农民工后盾,接下来,如何推动法律在执行层面的落地,无疑是关键。让农民工拿到应得的报酬,不让他们流汗又流泪,是一个社会必须要守住的公平正义底线。期待各个地方和部门,能交出一个让公众满意的答卷。

    责任编辑:程仕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