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20-10-12 12:17
广西

田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10月12日,田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浪涉嫌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6、7月份,被告人黄某浪到玉凤镇某屯,通过该屯组长宁某某和群众进行协商,达成承包该屯两处集体林地用于桉树造林的口头协议。同年9月20日,双方签订集体用地承包书面协议。在达成口头协议,尚未签订书面协议前,被告人黄某浪明知尚未办理采伐许可的情况下,即雇请工人到林地实施砍伐杂木、炼山造林等。截至2018年10月份将该林地的林木全部砍伐,经鉴定,被滥伐的杂木林木蓄积量1378立方米,出材量共914.5立方米,涉案林木估计市场价格为260197元。该砍伐林地位于广西百东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被告人的行为致使国家林地、林区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案发后,被告已在该林地种植了875.4亩速生桉,尚有90.6亩林地尚未恢复植被。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某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擅自雇请他人砍伐林木,数量巨大,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公益诉讼起诉人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被告黄某浪承担油茶造林投资及抚育费用共计123065.6元,并承担评估设计费9660元。

庭审中,审判长主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及公益诉讼起诉人发表了出庭意见,被告人黄某浪作了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微信号 : 百色市田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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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田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首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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