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原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魏待征被查,已退休2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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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19 20:01

记者获悉,广州市原萝岗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魏待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简历显示,魏待征2009年之前主要在广州市公安局任职,2009年6月至2015年7月任广州市萝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2017年1月,魏待征退休。

据记者了解,在魏待征之前的2007年至2009年间,任职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的为郭粤明,此人也在退休之后因严重违纪违法被调查。公开资料显示,2009年之后,郭粤明先后担任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广州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中新广州知识城管委会副主任;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巡视员等职务。2017年9月,郭粤明退休。

广州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刘永添涉黑组织团伙背后党员干部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典型案例时透露,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原巡视员郭粤明徇私枉法,致使犯罪嫌疑人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问题。2007年至2009年,郭粤明在任职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期间徇私枉法,先后指使该分局刑警大队负责人员在办理陈镜登故意伤害案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包庇其不受羁押和追诉,致使陈镜登长期逍遥法外,十年间犯罪不被追究,逐步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直至2018年2月,陈镜登有关犯罪行为才在刘永添等5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被追究,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郭粤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合并处理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魏待征简历

魏待征,男,汉族,1956年12月15日出生,河北省石家庄市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

1972年12月至1978年5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汽车四十七团战士、副班长、班长、文书;

1978年5月至1981年10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十三处民警;

1981年10月至1983年9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十处警务纠察队民警;

1983年9月至1985年9月在广东省政法干部学院读大专;

1985年9月至1997年4月任广州市公安局十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正处级侦察员;

1997年4月至2002年9月任广州市公安局总指挥室主任、正处级调研员、党总支书记;

2002年9月至2004年4月任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正处级);

2004年4月至2009年6月任广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副局级);

2009年6月至2015年7月任广州市萝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萝岗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分局长;

2015年7月至2017年1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2017年1月退休。

(原标题为《广州市原萝岗区公安分局局长魏待征被查,前任此前已落马》)

    责任编辑:钟煜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