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新动能|提振消费的关键是缩小生存性支出
如何找到提振消费的有效途径、激发居民消费,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道难题。提振居民消费,不仅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有效支撑,而且是提升国民福利的重要途径。
客观来看,当前,我国居民消费进一步提振遇到一些困难,并不是居民没有消费意愿,而是消费能力不足,或者出现了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的错配,从而无法更好地将“需要”转化为“需求”。追根溯源,这主要受制于两大因素。
第一,收入分配不均衡下,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错配。
转型时期的收入分配不均衡,使得消费在总量和结构上出现了失衡。
一方面,从边际消费倾向来看,一般而言,富人的边际消费倾向较低,而穷人的边际消费倾向较高,如果贫富差距拉大,会导致有强消费能力的富人受到了消费意愿的限制,有强消费意愿的穷人受到了消费能力的限制。无论是富人和穷人,能够形成的最终消费都有限,总量消费有限。
另一方面,从消费结构来看,在当前国内部分高质量产品和服务供给有限的情况下,高收入水平的人群越来越倾向于高端消费,纷纷购买国际高端品牌,对于国内中低端产品和服务所形成的消费需求也有限。这就导致,哪怕有需求,也难以更好地构成对于国内产品的有效需求,难以进一步有效促进国内产业的发展。
第二,生存性支出占比过大,消费愿望和消费能力长期处于“被压抑”的状态。
客观来看,尽管有结构性的问题,但是伴随着总体收入水平的上升,依然可以激发非常大的消费空间。然而,长期以来,我们之所以对于消费的有效激发效果不够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居民的生存性支出占比过大,导致消费不振。
在居民正常的生活过程中,有一些是生存必需品,比如,住房、医疗、养老、教育,这些构成了一个正常家庭的生存必需品,而与此相关的支出也自然而然地构成了“刚性”的“生存性支出”。
然而,我们在这些领域的改革相对滞后。尤其是,在这些领域的改革理念仍需要进一步得到及时更新,甚至要防止陷入误区,导致市场供给能力没有被更有效激发和利用。受多种因素影响,地方政府成为这些领域的主要供给者,而在当前,地方政府在这些领域的供给能力和供给意愿都相对有限。
一方面,我们依然处于发展中国家,公共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这些领域的经费本身难以大幅度的扩张,进而也就约制了这些领域的产品和服务供给;另一方面,在中国式的激励机制下,地方政府面临着激烈的区域竞争,因而,在有限的公共财政资源配置中,又倾向于发展能够短期促进GDP的“硬公共基础设施”,而对于医疗、养老、教育等“软公共基础设施”则相对关注较弱。
甚至,在“土地财政”和“土地金融”的驱动下,一些地方政府不断限制土地出让,推高房地产价格。在此种情形下,导致了住房、看病、养老、教育的“又难又贵”等一系列问题。
在生存性物品供给有限的情况下,自然就会导致生产性物品和服务的“难和贵”,人们必须先将大量的收入配置到这些生存性物品上,而只有在支付了“生存性支出”后,才能考虑其他消费支出。所以,人们哪怕收入不错,手里有钱,也难以转化为消费。消费也就难以提振。
因而,如果我们要有效激发消费活力,需要做的主要工作,一是持续缩小收入差距,二是降低居民的生存性支出占比。而这二者,都需要我们在这些领域突破深水区,进一步推进实实在在的改革。
(本篇为澎湃商学院独家专栏“中国经济新动能”系列之四,作者刘瑞明为中国人民大学全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