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纪实|​留给亲闺女和后老伴儿的遗嘱​

2019-07-20 07:00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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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7日,75岁的何大爷在医院病床上,面对镜头拍下了这张照片,他手里拿着的是一份留给亲生女儿和后老伴儿的遗嘱。
1968年,何大爷与原配妻子刘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女,也就是何女士。1994年,何大爷与刘某离婚。第二年,何大爷娶了比自己小21岁的梁女士,婚后无子女。2009年,何大爷与梁女士离婚。七年后的2016年,74岁的何大爷又与梁女士复婚,而这时的何大爷身患结肠癌。
也许是因为如此复杂的家庭关系,何大爷在弥留之际决定立一份遗嘱,给他的女儿和梁女士一个交代。然而,两年后,女儿何女士把后老伴儿梁女士告上了法院。
遗嘱是一个很难回避的话题。这些年,不仅仅是弥留之际的老人会通过法律途径立遗嘱,一些年轻人也认为立遗嘱是一种负责任的理性需求。那么,什么样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什么样的属于无效遗嘱?何大爷立的遗嘱又为什么会引发家庭纠纷呢?
(2019.07.2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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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汪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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