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宣威一乡镇,镇长、副镇长等3人被双开、起诉!
11月10日,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从曲靖宣威市纪委市监委获悉:宣威市田坝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大奇;宣威市田坝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龙光耀;宣威市田坝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余俊彦3名干部,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涉嫌犯罪被起诉。
宣威市田坝镇
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大奇
8月19日,经宣威市委批准,宣威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对田坝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高大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高大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宣威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宣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大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宣威市田坝镇
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龙光耀
8月11日,经宣威市委批准,宣威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对田坝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龙光耀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龙光耀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涉嫌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宣威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宣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龙光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宣威市田坝镇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原主任余俊彦
8月11日,经宣威市委批准,宣威市纪委市监委决定对田坝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原主任余俊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经查,余俊彦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犯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涉嫌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宣威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宣威市监委委员会会议研究,并报宣威市委批准,决定给予余俊彦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王利绚
校对:朱咏梅
编审:李荣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原标题:《什么情况?宣威一乡镇,镇长、副镇长等3人被双开、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