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曝光|无证且醉酒驾驶,等待他的是……

2020-11-04 15:47
河北

★简要案情

2020年5月5日1时30分许,刘某某驾驶鲁DS705J小型轿车,沿丛峰线由北向南行驶至磁县都党乡北莲花村路段时,与前方同向在道路东侧临时停车的左某某驾驶的豫EE2965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E9G39挂号重型自卸半挂车尾部相撞,造成刘某某受伤,辆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初查,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经鉴定中心检验:刘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0.7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

★原因分析

刘某某未取得驾驶证夜间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未降低行驶速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左某某夜间驾驶机动车上路且逆向停车,是造成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醉酒驾驶面临的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车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精神亢奋。饮酒驾车,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转向系统,并且容易兴奋,过分地自信。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剌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3.视觉模糊。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辩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判断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少,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4.心态不正常。在酒精的刺激下,驾驶人往往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判断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显迟钝而引发交通事故。

5.易疲劳。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磁县大队温馨提醒: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喜欢此内容的人还喜欢

原标题:《事故曝光|无证且醉酒驾驶,等待他的是……》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