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在这些重点领域如何开展制度集成创新?权威解读来了!(附任务清单)

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
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
集成创新任务清单(2020-2022年)》
(以下简称《任务清单》),
对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制度集成创新
进行系统部署。

新闻发布会现场
未来一段时间,海南省在各个重点领域
如何开展制度集成创新?
在10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海南省有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从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 “单一窗口”、
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集成创新、
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等方面
介绍了下一步开展制度集成创新的工作计划。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
记者:在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上,我省有什么样的制度集成创新安排?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应端:目前,我省正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牵头启动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 “单一窗口”, 目的就是破解我省人才服务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加快人才服务改革创新,打造一流人才服务环境。
在推动建设人才服务 “单一窗口”中,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单一窗口”的基本要素,加强整体规划、闭环设计,突出最简化、最便捷、最高效和智能化四大特点,打造面向国内外人才、线上线下融合、跨部门协同、覆盖全流程的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保障体系,为各类人才提供“只进一次门、只用一张网、只打一次电话”的高效便捷服务。
一是构建人才服务体系,实现“就近即办”。建立省级和市(县)、重点园区线下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构建覆盖全省的人才服务体系。企业、人才可按就近、简便原则,在全省任一线下人才服务“单一窗口”申报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项目、查询进度情况以及领取办件结果,实现就近办、快捷办。
二是整合人才服务项目,实现“一窗受理”。对人才业务项目进行梳理,将分散在各部门、多个窗口的业务整合集成入驻人才服务“单一窗口”,打破部门壁垒,精简办事程序,为人才提供“一窗受理”的全流程服务。
三是完善业务办理流程,实现“全程代办”。由线下人才服务“单一窗口”统一受理所有申报事项,“一门办理”授权事项,“全程代办”需上级部门审批或特殊办理的事项,“一事一议”协调解决个性化问题。
四是建设线上服务系统,实现“一网通办”。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升级现有人才审批服务系统,建设线上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以系统联通、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为内核,通过数据对接、流程再造、单点登录和链接集成等多种对接方式,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人才业务审批权限、服务功能、数据信息,统一集成到线上人才服务“单一窗口”上,人才业务可跨区域跨平台申报,实现“一次申报、一网通办、一枚印章认定、一个出口反馈”。同时,各服务主题均提供中、英文双语界面,实现中英文无障碍浏览,使人才在线办理业务更便捷、更高效。
五是打造移动办公平台,实现“无障碍办”。利用移动客户端使用便捷、关注力强、曝光率高等特点,对接线上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实现相互通信、数据共享。依托省政务服务App平台,打造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微信公众号、小程序和手机App三个“指尖”移动端服务平台,实现“一部手机管到底”的全天候、可移动的无障碍人才服务。
六是设立人才咨询热线,实现“一线通办”。设立人才咨询专线,采取“一号对外、分级受理、按责承办、限时办结”的工作机制,全面负责受理人才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投诉建议等方面的各类诉求,力求做到“有呼必应、有诉必理、有理必果”。
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集成创新
记者:关于“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集成创新,未来主要集中在哪些方面?
省洋浦工委副书记任延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构建高效、便捷、优质的船旗国特殊监管政策”“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简化检验流程,逐步放开船舶法定检验,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创新设立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程序。取消船舶登记主体外资股比限制”。
我们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集成创新主要是由海事部门牵头,税务、海关等部门参与,将重点从研究船旗国特殊监管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优化船舶入级检验服务环境,优化船员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制度的改革创新。同时,还正在建立国际船舶登记中心“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理、18项登记事项由串联转为并联审批、试点推行电子证书等等方面进行制度的创新。目前已经取得一定成效。
我们希望最终实现“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高度自由和便利,吸引更多的国际船舶在洋浦登记,悬挂五星红旗。
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记者:从国际经验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改善贸易领域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请问我省在高水平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未来如何推动集成创新?
省商务厅副厅长彭伟:为了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关于“实行便捷高效的海关监管,建设高标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要求,省商务厅会同海口海关、省大数据局、省国资委、省财政厅、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研究提出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运营公司,以承担“单一窗口”升级和维护的主体职能。
目前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基础上,开展的“洋浦保税港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公服平台一期已于9月28日上线。公服平台(一期)上线运行主要功能有:“一线”进境径予放行、“二线”出区单侧申报、企业服务备案、一企一户数据池、基础资源平台(利用省政务云)搭建等功能模块。在该功能模式下,进出境通关手续大幅简化,可实现无感通关,货物的存储与流转变得更加自由、便利,有利于降低企业运营和管理成本,达到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实现为企业减负、为政府增效的目的。
未来随着海南自贸港建设进程的加快,我们将重点从三方面推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功能创新:
一是提升企业通关贸易服务水平。完善径予放行、加工增值申报、跨境电商、区内免税消费等服务功能。
二是为贸易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建设企业仓储和供应链信息服务、港口信息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合规咨询服务及金融保险服务等功能模块。
三是改善政府协同服务管理水平。借助“单一窗口”开展数字运营管理、统计信息服务、企业综合信用管理、预警风控管理及分级分类监管等,实现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功能。
上述三大类功能将根据自贸港相关政策,特别是“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相关早期政策的落地而相应逐项进行。
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记者:《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任务清单(2020-2022年)》第10项提出,推动各类贸易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请介绍一下我省推进离岸新型贸易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丁玉龙:离岸新型国际贸易指从境外异地购买货物,随后向境外另一个地方转售同一货物的行为。该货物不进入中国境内,资金流、单据流、货物流“三流”分流的贸易行为。
前期,我们充分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地的先进经验,直面当前企业主体的痛点和难点问题,出台了《关于打造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先导性项目的工作实施方案》。目前,这项工作有了较大的推动,我省新型国际贸易收支的规模已经突破了6亿美元,较去年全年的8000万美元翻了7倍。
下一步,围绕海南省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我们将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是形成一个工作机制,在省级层面建立以分管省领导统筹,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等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参与并支持新型国际贸易发展的工作机制。
二是出台支持性的政策,准备出台金融支持洋浦开发区开展离岸新型国际贸易试点的工作措施。
三是打造一个新型的清算的平台,通过现有的银行系统支持先行国际贸易结算的基础上,建立大宗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清算平台。
四是建立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先行区,选择3—4家优秀的企业纳入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白名单和2家熟悉并开展过离岸新型国际贸易的试点银行,提供配套的便利化措施和支持政策,打造洋浦离岸新型国际贸易先行区。
五是实施专业人才培育工程,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专业性非常强,我们通过引进和培养多措并举,培育一支符合自贸港需求的专业人才队伍。
六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相关的配套措施,全面提升便利化水平,加大监管和改革创新的力度,完善新型离岸贸易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为贯彻落实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
集成创新行动方案(2020-2022年)》
进一步厘清重大制度集成创新任务,
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海南省制定60项重点任务清单
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集成创新任务清单
(2020-2022年)
一、党政机关的设置、职能权限、管理方式等制度集成创新
1.推进大部门制改革。
二、法治化领域制度集成创新
2.创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的类案裁判指引制度。
3.拓展和开放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领域。
4.建立健全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诉讼有效衔接机制。
5.建设全岛同城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6.推进海事审判“三合一”改革。
三、贸易自由便利制度集成创新
7.实施进出口商品管制负面清单管理。
8.高标准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9.建立“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口岸监管新模式。
10.推动各类贸易融合发展,建设区域性离岸新型国际贸易中心。
四、精简行政许可、深化“极简审批”的制度集成创新
11.全岛实施“极简审批”制度改革。
五、投资自由便利制度集成创新
12.建立以过程监管为重点的投资便利制度。
13.高标准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
14.开展境外投资便利化综合试点,实施对外投资告知备案制。
六、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集成创新
15.在具有强制性标准的领域试点“无条件准入、登记式备案、免审批准营、信用制监管”的合格假定监管模式。
16.创设“自由贸易港营商环境体验官”。
17.创新设立一体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的制度集成创新
18.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建立自由贸易港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开展QFLP和QDLP试点,建立健全新的跨境融资管理体制。
19.围绕海南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点产业政策取向,创新发展贸易金融、消费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涉海金融等。
20.实施银行真实性审核从事前审查转为事后核查。
21.探索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
22.建立新的外债管理体制,试点合并交易环节外债管理框架,完善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管理。
八、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23.建设人才服务管理“单一窗口”。
24.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和认定机制。
25.建立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26.建立外国人工作居留许可一体化管理模式。
九、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的制度集成创新
27.创新海南保税航油管理体制,形成多元化主体充分竞争的航油供销体系,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航油价格体系。
28.建立国际高水平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29.实施中央和海南垂直双管的民航行业管理和军民联合空域管制体制机制。
十、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的制度集成创新
30.创新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等相关制度。
十一、重点园区制度集成创新
31.以十一个重点园区为试点,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在产业导入、项目落地、人才服务、管理体制等方面,各园区探索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标准化、全链条服务体系。
32.建立重点园区项目联评联审机制,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各类许可一次性办理。
33.实施跨境服务贸易(出口)便利化制度。
34.建设洋浦港保税油供应中心,创新保税油加注资质管理和综合监管。
35.建立特许进口药械综合监管体系。
36.创新跨境医疗保险综合服务机制。
十二、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强化用海用地等要素保障的制度集成创新
37.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健全统一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推进国土空间用途审批改革。
38.实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十三、社会治理领域制度集成创新
39.深化社会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
40.稳步推进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41.高标准建设海南“码上办事”平台。
42.推行中介服务网上交易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和信用管理。
43.创新医生医疗责任互助保险机制,构建海南自由贸易港全健康建设体系。
44.推动理工农医类国际教育创新岛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
45.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自由贸易港住房保障体系。
46.创新海南自由贸易港行政区划管理服务。
十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制度集成创新
47.创新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
48.健全环境信用评价机制,提升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十五、财税体制改革的制度集成创新
49.推进分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50.分步骤推进简化税制改革。
十六、国有企业改革制度集成创新
51.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试点,实施分类监管和精准监管。
52.健全国有资本监督管理机构,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十七、督查、考核、评估、容错纠错等抓落实的制度集成创新
53.创新督查检查、考核评价机制。
54.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容错纠错机制。
55.完善全省综合绩效管理机制。
十八、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制度集成创新
56.打造实时、精准、无感的反走私联防联控机制。
57.创建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相适应的网络舆情研判及应急响应机制。
58.建立健全进出岛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建立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宏观审慎评估和联系协调风险监控机制。
59.建设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专用网络及风险防控平台。
60.构建具有自由贸易港特色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来源:海南日报
记者:李磊
值班主任:戎海
值班总监:张毅
原标题:《海南在这些重点领域如何开展制度集成创新?权威解读来了!(附任务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