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行动!十五项措施便民利民

2020-09-21 16:53
甘肃

救助审核审批从49天缩短到30天

甘肃省民政厅出台十五项措施

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

甘肃省民政厅近日出台城乡低保线上线下“结合办”等十五项措施,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便民利民专项行动。

城乡低保线上线下“结合办”。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城乡居民在乡镇(街道)现场申请城乡低保的同时,也可通过电脑、手机等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对现场提出申请的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对线上提出申请的,县(市、区)民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及时转交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工作,提出拟保意见交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所有拟保人员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抽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下发告知书,说明理由。

突发公共安全事件期间社会救助“简化办”。疫情等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防控期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申请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简化缩短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乡镇审核等办理程序时间。县级民政部门简化缩短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入户抽查、审核审批等程序时间。救助审核审批从49天缩短到30天。

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办”。对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轻程度困难的城乡居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小金额救助标准为500元以下。对因灾因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出现较重程度困难的城乡居民,县级民政部门实施“先行救助、后置审批”,根据救助对象急难情形,简化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直接予以救助,并在急难情况缓解后,登记救助对象、救助事由、救助金额等信息,补充完善相关材料,补齐经办人员签字、盖章等手续,对急难程度较重的及时给予大额临时救助,超过5000元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特困人员丧葬事宜“兜底办”。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去世后,由所在供养服务机构办理丧葬事宜。户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去世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丧葬事宜。丧葬费从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中支出,最高不超过供养对象一年的供养标准。

特殊困难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办”。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向市、县民政部门提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申请,市、县民政部门按照《甘肃省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操作规范》对老年人进行评估,符合入住条件的优先办理入住手续(不需排队等候),不符合入住条件的向老年人说明情况。

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及时办”。居家老年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审核材料、对老年人能力状况评估,公示期满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县级民政部门对上报材料及时审核;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通过养老机构向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当地民政部门对申请对象的能力状况进行评估、审核、公示,符合条件的按照“先服务后补贴”的要求,从次月起享受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

另外,省民政厅还出台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立即办”,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残疾人两项补贴“主动办”,婚姻登记“预约办”,流浪乞讨救助“即来即办”,撤销收养登记、补领收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告知承诺办”,社会组织登记“压缩办”,慈善组织认定“不来可办”,便民政策“一扫知”等措施。

来源:兰州日报

出品:灵台县融媒体中心

原标题:《暖心行动!十五项措施便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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