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帮”故事 | 中国近代爱国实业家刘鸿生

2020-09-20 11:38
浙江

人物 · 生平

刘鸿生(1888~1956),中国近代著名爱国实业家,以经营煤炭起家,后投资火柴、水泥、毛织等行业,被誉为“中国火柴大王” “中国毛纺大王”。

他由一个从事十年买办生涯的商人,成为集“煤炭大王、火柴大王、毛纺大王、水泥大王”等于一身的“企业大王”,经营领域遍布轻重工业、运输业、商业和金融业,创立了近代中国数一数二的民族企业集团。1956年公司合营时,是当时中国仅次于荣氏家族的最富有企业家。

曾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上海市委副主任委员,原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上海分会原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原副会长兼上海分会副会长,华东军政委员会原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委员。

(工人正在制作火柴)

初入商界

19世纪,刘鸿生的祖父刘维忠,在上海宝善街,开设了一家供人看戏饮茶的"丹桂茶园"。生意比较兴隆。鸿生的父亲刘贤喜,经人介绍,在招商局的轮船上做总账房,相当于现在的总会计师的角色。除了每月优厚的薪水,还经常利用轮船往来的便利条件夹带私货贩卖,从中牟利,因此家庭生活还算富裕。

刘鸿生7岁那年,父亲突然病逝。尽管哥哥继任了父亲的轮船账房职务,收入却减少了很多。同时,也由于祖父年迈,无力经营茶园,生意也一天不如一天。全家十几口人生活十分拮据。虽然家中交学费已经十分困难,母亲仍然不愿意让聪明好学的儿子失学。她想方设法,让刘鸿生继续读书。于是13岁时刘鸿生进入教会学校----圣约翰中学,后来考入圣约翰大学。

1906年,因不服从校长培养他当牧师的安排被开除后,刘鸿生到了一所职业学校任教,后又入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老闸巡捕房做教师。1908年,考入上海英租界会审公廨当翻译。约半年后,转入意大利籍律师穆安素的事务所工作。

1909年(宣统元年),刘鸿生经人介绍,到了英商开平矿务局,任上海办事处任推销员,为开平煤打开销路。从此开始了他的经商生涯。1911年,刘鸿生因才能出众,升为开平矿务局(1912年后,改称开滦矿务局)买办,设立帐房,赚取佣金。随后,又与上海义泰兴煤号合作,经销开滦煤,分取利润。刘鸿生的商业才华开始显露。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看准机会,自租船只,在秦皇岛装载开滦煤,运到上海销售。3年时间不到,就赚银百万余两。1918年为扩展煤炭经营,他与义泰兴煤号等共同开设义泰兴董家渡煤栈,并委托英商壳件洋行,经营打理码头货运业务。此后,他又在上海及长江下游各埠,与他人广设煤炭销售机构。初入商界,刘鸿生取得了开门红。

(大中华火柴公司)

国难中经营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在“抵制外货,提倡国货”声中,中国的民族工业得到进一步发展。1919年,苏北大水,大批难民涌入上海和苏州。31岁的刘鸿生决定兴办火柴厂,因为火柴厂是劳动密集的手工业,可安置大批难民。关键的是,火柴为家家需用的日用品,价低量大,效益定为可观。说干就干,第二年“鸿生火柴公司”就诞生了。

刘鸿生不是国内第一个办火柴厂的,可他生产出了中国人自己的第一根安全火柴,并点亮了大半个中国。从而终结了外国“洋火”在中国垄断多年的命运。

1920年1月,刘鸿生用12万元的资本,在苏州与人共同开设华商鸿生火柴公司,他占四分之三的股份。这是刘鸿生资本向工业企业转化的开端。

此后,他又独资或与人合资,设立了华商上海水泥公司﹑中华煤球公司﹑大华保险公司﹑华丰搪瓷公司﹑章华毛绒纺织公司﹑中华工业公司﹑华东煤矿公司﹑中国企业银行等多个企业。到1931年底为止,刘鸿生的企业投资(包括公司股票﹑合资股份及船舶码头3项)已达745万余元,被称为中国的“煤炭大王”﹑“火柴大王”。1932年11月,刘鸿生出任国营轮船招商局总经理。

抗日战争爆发后,刘鸿生在日本侵略军占领区内的企业,不同程度受到损失。1938年6月,他出走香港,旋转赴内地。在内地和香港,一直寻找机会,最后和相关民营企业或官僚资本,合资设立了华业和记火柴公司﹑大中华火柴公司﹑中国火柴原料公司﹑中国毛纺织公司﹑西北毛纺织公司等。此时,刘鸿生名声大振,担任了国民党政府火柴专卖公司的总经理﹑全国专卖总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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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鸿生的相关展品

(展出于宁波帮博物馆)

拥抱新中国

抗日战争胜利后,刘鸿生于1945年10月回到上海,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执行长兼上海分署署长、经济部计划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政府咨议委员。1946年春,他将在沦陷区的企业,全部收回。但除火柴和码头业有暂时的发展外,其余企业经营都很困难。1948年8月,国民党政府因通货膨胀,实行“金圆券”政策,给了刘氏企业致命一击,全部陷于瘫痪。

这一些,对刘鸿生的打击太大了!

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刘鸿生曾一度跑到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刘鸿生于1949年10月由香港回到北京,受到政务院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并与他进行诚恳、坦率的谈话。刘鸿生受到很大鼓舞,增强了信心。

1949年12月,身在上海的刘鸿生,出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兼财经委员会委员,以及生产救灾委员会委员。虽然肩上的担子更重要了,但他对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短期内制止通货膨胀、以及稳定物价的措施由衷钦佩,决心为上海水泥公司等企业快速复工努力工作。

刘鸿生开始了新的奋斗。这不仅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新中国。

1950年6月,刘鸿生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同年10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1950年12月,韩战爆发,中国人民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刘鸿生在工商界中带头捐献飞机大炮,并动员刘氏企业在捐献中尽最大努力。上海水泥公司董事会,与全厂职工一起积极响应,共捐献人民币20.17亿元(旧人民币)。

1953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发布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总任务。刘鸿生备受鼓舞,表示自己的企业要争取第一批申请公私合营。1954年1月18日,上海水泥公司召开董事会。在刘鸿生的提议下,作出了创造条件尽早实现公私合营的决议,并向政府提出申请。

1953年10月,刘鸿生当选为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1954年9月,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1954年7月1日开始,刘鸿生有8个企业实现公私合营。到1956年初,刘家在各地价值2000余万元的企业,全部实现公私合营。

名言影响后人

刘鸿生由企转政。曾任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委员。历任民主建国会中央常委、民建上海市分会副主任委员、民建上海市委副主任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常委、上海市工商业联合会副主任委员。第一届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一届三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上海市政协第一届常委。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委员会上海分会副主席、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副会长兼上海分会副会长、中国人民救济总会上海市分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失业工人救济委员会经济审核委员会主任等职。

刘鸿生待人宽厚,而教子严格。他认为“知子莫若父”,要求子女学有所长,虚心向他人学习,成为有知识、有学问、有专长的人才。他说:“只有学会真本领,才能担当大事情”。子女从国外留学回来,他规定必须在企业里从普通职员做起。由于其严格督教,子女多有成就,有的成为技术业务专家。

1956年,当刘鸿生病重弥留之际,还谆谆嘱咐子女们,把所余的全部定息献给国家。他在去世前半个月,接受《人民中国》杂志记者的采访,发表《为什么我拥护共产党》的谈话,讲述他40多年来坎坷的经历;以亲身感受,揭露帝国主义与中国官僚资本,压迫和摧残中国民族工商业的种种行径,生动地说明中国民族资本家只有跟着共产党,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1956年10月1日,一代企业大王刘鸿生,因病在上海逝世,享年69岁。但他留下的经济财富和政治遗产,对新中国的建设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来源:宁波帮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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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宁波帮”故事 | 中国近代爱国实业家刘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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