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谁负责?广场舞想跳就跳吗?民宅如何改商用?大庆市城管局组织的这场培训,小伙伴们都该听听~
日前忙碌的城管人
齐刷刷地走进了课堂
为啥?
原来,市城管正在组织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中哪些条款涉及城市管理
市民的哪些做法、想法
要改一改呢?
提前了解一下吧
今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市场经济的基本法”的法律,将对城市管理产生怎样的影响?
9月16日下午,市城管举办《民法典》讲座,邀请律师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剖析了高空抛物、物业管理、邻里相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解读《民法典》。市城管局、物业办、综合执法支队等近百人参加。
《民法典》中
哪些条款
与城市管理工作休戚相关呢?
高空抛物,无辜业主不再“优先”买单
人在家中坐,也可能“锅”从天上来。
假设有人从小区楼下路过,被楼上居民扔下的一袋垃圾砸伤了。伤者找不到行为人,就把楼上的居民都告了。
在《侵权责任法》中有这样一个规定,只要你可能是加害一方,而你又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无辜的,那就要一起来分担相应的损失,补偿相应的数额。
而在《民法典》中,对这一条进行了完善。
虽然《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只要不能证明自己是无过错一方、非加害一方,也有可能被牵扯到赔偿中来。但同时要求,必须首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相应的调查,一旦查实,其他的居民就不会被冤枉了。
如果查不实,第二道防火墙是谁呢?
物业公司。
如果在事件发生小区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明确了物业服务中有监控,那么物业企业就应该提供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服务,如果没有,物业公司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小区内修建停车位,业主比以前更有发言权
居民李先生所住的小区停车位不足,下班回家后将车停放在小区外的道路两旁常常“吃罚单”。为此,李先生向物业公司反映,能否利用小区公共道路修建停车位。
《物权法》中规定,物业公司不得擅自改变小区公共部分的功能,除非经业主大会同意,且专有面积和参与表决业主人数为双 “半数”。
那么,这一问题,《民法典》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典》的要求是双“四分之三”,即物业公司若要利用共有部分建停车位满足业主的停车需求,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并且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住宅改商用,一户邻居不答应就不行
小区里,居家办美术班、美容工作室的经常能看到,原来这种情况,只要业主委员会同意就可以。
《民法典》施行后,小区内的住宅改为商用,就不太容易了。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也就是说,和此民宅有关系的每一位邻居都得同意,住宅才可改为商用。
噪音、狗叫、广场舞都算侵权
楼下的邻居热衷演奏乐器,左邻的狗狗天天狂吠,右舍又在搞装修……这些情景,是不是曾让你苦不堪言?
面对施工噪声这样的“大老虎”,以及身边邻里噪声这样的“小苍蝇”,普通居民该怎么维护自己安宁的生活呢?
即将在明年1月1日正式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生活安宁权被正式纳入到隐私法律保护体系,比如广场舞扰民,邻里噪声、狗叫等都属于侵犯安宁权的行为。
这次培训
学到了什么
对城市管理工作
有何作用呢
市城管局法治建设科科长刘宏梅说,通过对《民法典》的学习,进一步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运用《民法典》解决问题的新思维。同时,执法的过程,也是在普法,学习《民法典》有利于提升市民对《民法典》的认识,推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更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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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高空抛物谁负责?广场舞想跳就跳吗?民宅如何改商用?大庆市城管局组织的这场培训,小伙伴们都该听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