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童年·预防侵害丨系列2: 心理干预规范化流程
原创 马灵剑 路桥妇联
守
护
童
年
心 理 干 预
在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案件中,作为未成年的被害人,往往会产生的害怕、噩梦、哭泣等恐惧状态。针对该类案件,区政法委牵头12家部门购买服务,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5人,司法机关组建“爱.倾听”心理专家团队14人,区妇联组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的心理老师83人,亲职教育指导官10人,突出“心理测评、危机干预、成长辅导”三大目标,第一时间对被害未成年人进行危机干预,心理关护持续案件办理全过程,实现“一案到底、专人跟踪”,确保被侵害未成年人能够早日走出困境、回归正常生活。
路桥区实施该机制以来共形成心理干预报告73份,个案访谈887次,开展防性侵心理讲座134次。
下面就让我们来认识一下
心理干预机制吧。
心理干预机制
基本概念和要求
未成年人(被害人)心理干预,是指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生理、心理特点,由具有执业资格的心理工作者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成长辅导等工作,以帮助未成年被害人形成正确认知、克服心理障碍、调整行为方式,从而促进身心健康发展、顺利回归家庭社会的一种工作制度。相关组织和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根据案件建立心理工作档案和心理干预报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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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干预工作程序
心理工作程序可以由办案机关依职权启动;也可以由未成年被害人或其近亲属依申请提起。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被害人,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启动心理干预工作:
(一)可能存在较大心理问题需要进一步甄别的;
(二)可能因心理问题存在较大社会危险性的;
(三)可能会因心理问题导致自残、自杀等行为的;
(四)可能存在异常心理和行为的;
(五)遭受犯罪侵害而存在一定心理障碍的其他未成年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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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干预的实施
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心理干预分为心理测评、心理危机干预、心理成长辅导三部分。
第一节 心理测评
心理测评报告应在运用心理咨询与测量方法、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作出。
心理测评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测评对象的涉案情况;
(二)测评对象的身体状况、家庭环境、成长经历和现实境遇;
(三)测评对象的性格特点;
(四)测评对象的心理偏差和行为偏差;
(五)测评对象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倾向;
(六)对测评对象的人生规划、职业发展等事项提出建议;
(七)其他心理学专业角度应当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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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心理危机干预
对于存在心理危机的未成年被害人,应当及时进行确认,分析心理危机程度,必要时启动心理危机干预程序,并提出干预方案。
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为:
(一)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解决心理冲动、悲观情绪、自伤自残等心理和行为危机;
(二)帮助未成年被害人恢复心理平衡和相关行为功能;
(三)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新掌握生活应变能力;
(四)其他必要的心理和精神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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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心理成长辅导
对于需要进行长期心理矫治的未成年被害人,可以启动心理成长辅导程序,并提出成长辅导方案。
心理成长辅导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为:
(一)帮助未成年人被害人正视诉讼结果等现实境遇;
(二)帮助矫正悲观情绪、思想焦虑等认知偏差;
(三)帮助矫正行为冲动、自杀、自残、自伤等行为偏差;
(四)帮助缓解不良情绪,疏导心理障碍;
(五)帮助形成正确认知,提升心理素质,促进心理健康发展;
(六)其他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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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守护童年·预防侵害丨系列2: 心理干预规范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