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黑恶势力覆灭!广西扫黑除恶最新战果(9.3)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的批示精神,根据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冲刺会的工作部署,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从2020年8月下旬至11月底,在全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会议结束后,全区各地各政法系统迅速行动起来,认真按照上级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高站位、高标准、高质效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扫黑除恶不停步,守护安宁亮利剑!
目 录1.女子参与恶势力集团,组织、强迫卖淫获刑五年六个月
2.南宁警方一晚上盘查近7000人,严厉打击各类涉刀违法犯罪行为
3.防城港郑某官、郑某剑、郑某帅为首的涉恶团伙成员20余人被逮捕!
4.公职人员敲诈勒索,藤县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6.凌晨行动!多名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落网!
7.融安警方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取得重大进展
01
女子参与恶势力集团组织、强迫卖淫获刑五年六个月,流下悔恨的泪水
近日,永福法院依法对被告人付某某组织、强迫卖淫罪一案进行远程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18年9月至12月期间,廖某某(已判刑)通过吃喝娱乐、免费提供毒品给未成年人吸食等方式,笼络刑满释放人员、缓刑考验期服刑人员及社会上的无业人员,逐渐形成以廖某某为纠集者,被告人付某某与石某某、刘某某、吴某甲、韦某某(后四人均已判刑)等人为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主要通过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其中有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在永福县城及桂林市区等地的酒店、宾馆进行卖淫并从事其他系列违法犯罪活动。
期间,被告人付某某多次以殴打、辱骂等方式威胁未成年人吴某乙、莫某某,迫使二人继续帮助廖某某卖淫获取非法利益,并伙同廖某某等人接送吴某乙、莫某某到宾馆、酒店进行卖淫活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某在明知廖某某组织、强迫多名未成年人从事卖淫活动的情况下,仍多次帮助廖某某接送、打骂未成年人卖淫,其行为构成组织、强迫卖淫罪。鉴于付某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较小,系从犯,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付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根据付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中,付某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她表示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因为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给社会带来了不好的影响,感到深深自责。付某某表示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重回社会,好好做人。
02
南宁警方盘查近7000人!将开展为期3个月专项行动,严查这类物品!
为严厉打击各类涉刀违法犯罪行为,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日晚,南宁警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强巡逻盘查暨查缴管制刀具专项工作统一行动。
据统计
统一行动当晚截至24时,南宁警方共盘查可疑人员6720人,盘查车辆6315辆,查获涉牌涉盗、无牌假牌电动车155辆,查获管制刀具11把,伸缩棍和其他违禁物品一批。




从9月1日起,南宁警方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行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防控力度,依托社会治安巡逻防控体系,重点防控和遏制街面涉刀案件,加大对管制刀具的查缴力度,有效压降“五类侵财性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全面实施强首府战略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03
防城港郑某官、郑某剑、郑某帅为首的涉恶团伙成员20余人被逮捕
近日,港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开设赌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罪名逮捕以郑某官、郑某剑、郑某帅为首的涉恶团伙成员20余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04
公职人员敲诈勒索 藤县法院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藤县一公职人员经常纠集他人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为非作恶,严重扰乱了当地的市场经济秩序,形成恶势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20年9月2日下午,藤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这起公职人员涉恶案件,被告人刘某元等3人领刑受罚。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9月至2020年2月期间,刘某元(原藤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科员)、李某高、聂某坚(女)在梧州市及各县(市)、区范围内,以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梧州市礼智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名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然后进行恶意抢标、质疑、投诉,让项目不能顺利进行甚至废标,并以此威胁、要挟其他投标人、中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索取钱财,刘某元等人的行为严重影响招投标活动和项目的正常开展。经统计,期间刘某元等人投诉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数占梧州市及各县(市)、区投诉总数的61%、质疑总数的47%。其中刘某元组织、策划、实施敲诈勒索21起,索要117638元;李某高参与事实敲诈勒索20起,索要108750元;聂某坚参与实施敲诈勒索9起,索要48000元。法院认为,刘某元经常纠集李某高、聂某坚实施敲诈勒索,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恶劣影响,形成了“恶势力”。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参与采购项目、进行质疑、投诉等手段,威胁或要挟他人,强行索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三被告勒索金额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合案情,藤县法院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被告人刘某元有期徒刑五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高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判处被告人聂某坚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05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6·29”陈永忠等12人涉黑专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永忠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一案向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件由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督办。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陈永忠等人2019年4月以来,逐渐纠集、网罗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在缅甸孟波县逐步形成了以陈永忠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骨干人员固定、内部结构层次分明、分工明确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攫取非法利益,该组织多次有组织的在网络社交平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聚敛巨额钱财,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生产活动,严重扰乱网络正常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追究陈永忠及其组织成员的刑事责任。
06
凌晨行动!多名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落网!
2020年9月2日凌晨,浦北警方组织警力对福旺镇莞塘村委一自然村进行治安整治,成功抓获多名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
2020年2月至4月期间,在全县上下全力抗击疫情关键之时,浦北县福旺镇莞塘村委某自然村竟多次公然组织聚集本村村民将他人合法经营多年的林木砍伐、毁坏,并将砍伐林木后的林地占为该村所用,导致受害人合法经营的50亩松树、桉树、荔枝树被砍毁,造成损失4万多元。案发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前往该村进行调查制止,不料遭到村民公然对抗,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经前期工作侦查,并在掌握确凿违法证据情况下,浦北警方决定对该村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9月2日凌晨,在副县长、公安局局长潘新峰的统一指挥下,副局长姜森带领生态、刑侦、治安、禁毒、巡特警及派出所等多警种合成作战,深入福旺镇莞塘村委某自然村进行治安整治,成功将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新、黄某权、吴某枝、吴某楼等多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目前该案仍有部分嫌疑人在逃,浦北警方将一追到底、绝不姑息,同时严正敦促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拒不投案自首、潜逃或继续实施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坚决缉捕归案,并依法严惩。
07
融安警方开展扫黑除恶“六清”行动取得重大进展
为贯彻落实全市扫黑除恶“六清”工作会议精神,近日,融安县公安局积极部署本县“六清”专项工作,多措并举,强势出击,取得重大进展。
2020年8月26日开始,在柳州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下,专案组对涉嫌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犯罪的虞某珠、李某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进行收网抓捕,目前,8名嫌疑人全部到案;9月1日,公安局主动联系县检、法两家主要领导召开涉黑恶案件“三长”协调会,就扫黑除恶工作中的难点问题进行同步磋商,对正在办理的咸某翔等19人寻衅滋事案的案件定性问题达成共识,明确该案件为涉恶团伙案件,检察院、法院提前介入,将于本月得到快诉快判。目前,虞某珠等人、咸某翔等人涉黑恶案件的相关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待起诉,案件线索将于近期办结,有望做到线索办结率100%。
来源:永福法院、南宁警方、港口区人民检察院、藤县人民法院、贺州检察、浦北县公安局、融安警方
转自:钦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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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这些黑恶势力覆灭!广西扫黑除恶最新战果(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