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可否报停供暖?低收入家庭确认标准是什么?回复来啦~

2020-09-01 08:56
黑龙江

报停供暖问题

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因工作原因,今年不在本地居住。请问一楼是否可以报停供暖?关于报停供暖有什么具体要求和规定?

8月31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回复如下: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第三十五条 实行分户供热的用户申请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申请。供热单位应于接到申请后10日内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对不同意停止供热的,应当说明理由。停止用热的用户,应当向供热单位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请停止用热:

1.非分户供热用户;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

3.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因我省冬季严寒,不建议边、顶、底层用户停暖;实际情况还需要供热企业来判定是否符合停暖条件。建议用户在9月10日前及时向辖区供热企业电话咨询。

低收入家庭认定问题

近日,有网友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请问,大庆市低收入家庭确认标准和所需手续是什么?

8月31日市民政局回复如下:

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是低保认定标准的1.5倍。

市区城市低收入标准为936元人/月,让胡路区、龙凤区和红岗区农村低收入标准为每年6552元人/年,四县城市低收入标准860元人/月,大同区和四县农村低收入标准为6026元人/年。

申请低收入家庭的程序和申请低保相同,乡镇(街道)受理申请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核审批。

申请时需要填写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书(含授权和承诺书)、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收入和财产相关证明。

具体办理可咨询户籍地或居住地的村(社区),或乡镇(街道)。

以上问政答政信息来自

“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手机端问政方式如下

↓↓↓

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掌尚大庆APP

在底部菜单中找到“问政”

就可以直接问事儿了

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142家单位上线答政

来源:“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原标题:《一楼可否报停供暖?低收入家庭确认标准是什么?回复来啦~》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