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酒后摔死幼子,母亲“袖手旁观”,二人该当何罪?

2020-08-22 17:01
未知

8月20日

一段男子抱摔幼童的视频

在网络上疯传

这段仅仅7秒的视频迅速引起热议

只见视频中显示

一名男子两次用力

把两三岁的幼童举起后

重重摔向沙发

孩子从沙发滚至地上

大声啼哭

视频环境显示

事发地点疑为居民家里

旁边有人拍下男子摔人过程

更令人心痛的是

孩子紧急送医后

20日晚经抢救无效死亡

1

摔人者系孩子父亲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视频中的这位对受害男童做出残忍举动的男子竟然是其亲生父亲。20日下午6时许,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8月19日晚上10时许,接报警称金陵湾小区发生一起伤害案,受害男童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犯罪嫌疑人刘某是受害男童的父亲,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男子或涉嫌多个罪名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如果摔娃男子系幼童的监护人、看护人,其行为构成虐待,属于故意侵犯幼童生命、健康的伤害行为,且造成幼童身体多处受损、衰竭的生命危险,同时构成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和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260条规定:“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幼童伤情程度,对该男子予以量刑。

2

视频拍摄者为幼童母亲

此事在网上传播后,网友义愤填膺。不少人认为,拍视频的人也有推脱不掉的责任。男子对孩子下死手,不管是谁在旁边,都应该全力去阻止,“这个时候拍视频真不知道是咋想的”。随后,有媒体从宝鸡市妇联维权部一名工作人员处得知,视频拍摄者为被摔幼童母亲。

当地妇联已对接心理专家介入

据红星新闻,从宝鸡市妇联维权部一名工作人员处得到关于孩子母亲的消息,该名工作人员介绍,幼童母亲年纪在40岁左右,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其表示该母亲身体上并无太大伤害,主要在精神和心理方面。

目前当地妇联已经对接了心理专家对其进行心理方面的干预。而对于为何母亲在拍摄视频时却没有及时阻止,该工作人员介绍,目前还需公安机关进行调查,不好回答。

母亲拍摄视频没能阻止伤害发生的行为是否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郭刚律师认为,因直接实施伤害行为的是刘某,故仍然由刘某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如果拍摄者与刘某有合意,即一个丢一个拍,则才有可能构成共犯被追责。而如果仅是拍摄记录下对方伤害行为作为证据,虽然冷漠,但却并不构成犯罪。“这虽然在情理上难以理解,但法律却要求必须符合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柯也认为,对于拍摄者是否被追责需要看其拍摄的出发点和动机,这需要警方根据调查来进行判断。罗柯介绍,如果拍摄者为孩子母亲,则具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其应该采取相应的行为去制止伤害的发生,但最后放任了伤害的发生,肯定是存在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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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子女现象何时休?

近几年父母对亲生孩子痛下狠手的事件也不鲜见,2020年7月26日,江西上饶市余干县12岁男童遭父母虐打致死,其全身都是伤,手腕上还有明显的勒痕。

被虐打儿童身上伤痕累累

8月15日,安徽池州五岁女童被母亲的情夫虐打致死,身上布满了伤痕,父亲和姑姑赶到后悲痛欲绝。据其邻居介绍,情夫虐打女童时,女童母亲总是站在一边不吭声...

受害女童父亲手机里拍摄的女儿受伤视频

短短几个月,虐待儿童的事件就如此之多,很多网友都提及这个现象,并认为之所以有些父母不配当父母、把孩子当作自己随意支配的附属物,和法律在这方面的“滞后”有关系。比如有些执法人员总是把家庭内部的纷争当作“家事”,对亲密关系中的暴力,也欠缺干预的动力。

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需要提升

更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需要构建

同时

疯狂残害幼儿的暴行

也必须受到法律严惩

哪怕虐待、杀害的是自己的孩子

也绝不能轻易被“从轻”

被“情有可原”

被“源于家庭纠纷”

保护孩子的生命是法律的底线

也是人的底线

原标题:《父亲酒后摔死幼子,母亲“袖手旁观”,二人该当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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