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创新孤岛,开锁钥匙在于“产学研”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的战略支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如何在新形势下发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产学研合作的质量,对我国占领产业竞争制高点、于变局中开新局至关重要。
当前,产学研合作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即重大专项、产业联盟、集团研究院、创新中心等模式,但在实际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关注,应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建立起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一、产学研合作的主要模式
(一)组建产业联盟模式
根据不同类型,产业联盟一般由政府指导、行业协会牵头或行业内企业自发组建,是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
通过产业联盟,相关企业主体可以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或者资源对接、整合,以关键共性技术和参与制定行业重要标准等要素为纽带,以此借助联盟的合力推动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有效的发挥了联盟各成员优势和协同作用。
(二)联合承担重大专项模式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是指在国家层面进行资金支持,通过核心技术突破和资源集成,在一定时限内完成的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
该模式往往聚焦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或者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有关产业,如先进制造业、国家“四基”工程、军民融合等,目的是通过新型研发组织机制实现技术突破或者实现国际领先水平。一般来说,该模式主要由政府有关部门牵头制定,提供定向资金支持和绿色政策通道,鼓励产学研领域有关机构联合申报和实施,形式往往包含重大科技项目示范或者工程等方式。
(三)制造业创新中心模式
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是国家级创新平台的一种形式,是由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各类创新主体自愿组合、自主结合,以企业为主体,以独立法人形式建立的新型创新载体。
目前,我国已论证通过和启动建设16家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如动力电池、增材制造、集成电路特色工艺及封装测试等创新中心。从功能定位来看,制造业创新中心是面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重大需求和关键共性技术,要实现技术研发供给、转移扩散和首次商业化,本质是破解基础研究和商业化应用之间所谓的“死亡峡谷”。从组织运行看,制造业创新中心目的是要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和高度市场化的新型创新机制。
(四)设立集团研究院模式
近年来,行业龙头企业集团纷纷开始组建研究院,集中科研人员进行科研攻关或者为企业提供智力咨询服务,同时为下属企业或者产业链配套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指导和服务,较为成熟的研究院还为政府部门或者整个行业进行了创新资源输出,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该模式一般以集团研究院作为研发主体,同时注重集聚和吸引企业内外各类创新资源,在产业前沿、核心及共性技术领域进行研究储备和攻关,是龙头企业较为普遍的一种模式。
二、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供给与发展需求存在脱节
产学研的目的是为了加速研究成果产业化进程,实现协同创新。受制于管理体制和科研运行机制的原因,在实际产业发展中,产学研等创新资源载体在服务区域产业创新体系时经常表现出供给和需求“脱节”,突出表现为产业联盟的组建形式大于作用,创新研究和产业发展存在两张皮现象,科研项目未能结合实际经济发展需求,成果转化率相对较低,未能明显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
(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数量不足
受制于自身创新条件限制,中小企业在产学研合作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跟随状态。对于龙头企业和行业管理部门来说,尽可能的为整个行业创建更多的公共服务平台,则是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创新的“关键一招”。目前,我国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突出存在质量不高、数量较少、运转不畅等问题,尤其是涉及人才培训、投资融资、质量检测等全服务的平台较少,这些都严重制约了产学研合作的成效。
(三)企业研发投入,尤其是基础研发投入不够
近年来,尽管我国不断强调和鼓励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避免对国家科研资金等各类外部支持形成一定的依赖,但包括大中型企业在内市场主体自身研发投入强度仍然不足,与国外欧美龙头企业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创新引领能力。同时,为了追求短期利润回报,大部分企业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很多企业R&D投入中基础研究的投入几乎为零,导致产业只能处于跟随发展状态,缺乏创新突破的基础和能力,无法有效掌控产业发展的前沿方向。
三、加强产学研合作的建议
(一)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
研究设立有利于产业发展的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和前沿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支持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建设中央技术研究院,支持科技服务中介、产业联盟和协会等第三方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发挥更大作用。按行业需求,编制重点产业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促进创新链与价值链紧密结合,围绕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二)加强重点产业领域的基础和前沿技术研究
重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基建”领域开展核心关键技术研发,增强前沿技术储备能力。以国家科技计划为依托,鼓励企业开展基础研究,提升把握和承接基础科学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能力。支持龙头企业联合加强竞争前技术研发投入。依托产业链头部企业,探索对战略性新技术新工艺进行共同投资研发,以共同出资、组建团队的形式深入推进产业技术升级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建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提高技术的产业化发展能力
通过政策引导,逐步建立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头部企业等梯度培育体系,盘活企业创新发展动力。鼓励以龙头企业和产业链骨干配套企业,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标准、服务等各类产业联盟组织,支持联盟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制定技术标准等,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创新。鼓励企业与产业基金、风险投资机构合作,实现产业链和资金链的有效融合升级,彼此形成合力。
(作者尹训飞为工信部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室副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