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度之星网络巡展⑯】刘祖华:群众的满意是他眼中最美的风景

2020-08-15 19:47
江苏

2020年第二季度,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辅警紧紧围绕“创新智慧警务,打造幸福警营”主题实践,锐意进取,真抓实干,在维护稳定、抗击疫情、社会治理、公共安全、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市局开展第二季度“季度之星”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典型20名。宿迁警方新媒体矩阵将连载推出他们的优秀事迹,本次推出第十六期——刘祖华:群众的满意是他眼中最美的风景。

让我们来一起聆听他的故事......

刘祖华,男,37岁,沭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八中队辅警。

5月29日上午8时许,沭阳县桑墟镇一家杂货商店发生火灾。接到群众求助后,正在巡逻的刘祖华迅速赶往事发点。

到达现场后,刘祖华顺着事发点三楼的外墙水管,快速用竹竿敲碎起火房间的窗户玻璃,并顺势爬进房间救人,在多次确认屋内无人后,才想着退出现场。但由于浓烟太大,刘祖华因缺氧导致自身意识模糊、呼气困难。后在其他同事帮助下,刘祖华被及时送医治疗。经诊断,刘祖华呼吸道有被灼伤痕迹。刘祖华的事迹先后被《腾讯新闻》、《搜狐网》、《凤凰网》、《新浪网》、《江苏电视台》、《扬子晚报网》等媒体正面报道。

3月22日上午11时21分,刘祖华正在和民警周建标在245省道贤官段执勤时,接到开着双闪白色雪弗兰轿车的群众紧急求助:称家里一名孕妇羊水破裂,急需送往沭阳中医院,因当时路上车流高峰时段,路上车多人多,加上路程较远,希望交警能给予帮助。

随即,刘祖华驾驶警车为其开道,并与交警指挥中心,请求开启绿色通道。在警车的护送下,平时约30分钟的车程只用了9分钟,顺利将孕妇送达医院,并由门口等候医生紧急将孕妇送往手术室进行手术,为婴儿顺利生产赢得了宝贵时间。

作为一名普通的辅警,面对群众的求助,刘祖华从来责无旁贷,挺身而出,用实际行动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坚守着自己的初心。他说,群众的满意和笑脸就是他青春时光里最美的风景。

海报:力 筝

原标题:《【季度之星网络巡展⑯】刘祖华:群众的满意是他眼中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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