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四五”|应尽快提升“走出去”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王青  王念
2020-08-14 14:09
来源:澎湃新闻

在“一带一路”倡议等国家战略顺利推进的过程中,中国企业“走出去”在取得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出现和暴露出一些新问题和新挑战。其中,专业服务(注:本报告中涉及的专业服务主要指生产者专业服务。具体包括法律服务,会计、审计和簿记服务,税收服务,咨询服务,人才服务,市场调查服务等内容。)体系发展偏慢、服务能力偏弱、支撑功能发挥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走出去”面临着动力转变、效率提高和质量提升的迫切要求。在“十四五”时期,迫切需要尽快提高“走出去”实效和质量,为国家新战略的持续稳步推进提供能力保障和战略支撑。

一、当前专业服务业“走出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随着中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顺利推进,中国专业服务“走出去”步伐有所加快,业务增长明显提速。中国在境外共设立约4万家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的189个国家和地区,资产总额突破6万亿美元。但目前相对于产业和项目“走出去”,专业服务“走出去”仍明显滞后,一些国内专业服务企业在国外开展业务,也出现了一些“水土不服”的问题。主要是因为中国专业服务企业“走出去”仍然面临一些体制机制障碍。

(一)中国专业服务“走出去”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障碍

首先,中国部分企业在“走出去”时,尚存在重项目建设、轻服务体系建设的问题,专业服务和配套体系建设意识不强。在项目特别是基建项目建设中,较少考虑到项目建成后的运营需求和商业模式规划,一些项目配套体系和服务体系明显缺失。这导致欧美日俄等国家凭借其服务网络、服务能力和区域影响力,广泛、深入地介入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和维护环节,弱化了中国项目建设特别是援建项目建设的实际效果。

其次,国家对专业服务“走出去”缺乏明确定位和整体推进思路。大量政策和资源集中于“走出去”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阶段,对于后续服务和运营的相关政策和协作机制考虑不多。“建成即完成”的思维和结果,严重影响到项目“落地生根”,也制约了企业和项目后续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第三,缺乏促进和支持专业服务业“走出去”政策体系。相关政策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使行业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明显滞后,导致专业服务企业“走出去”的支撑不强、信息不畅,既难以提高专业服务业“走出去”的动力,同时也限制了专业服务企业与产业协同携手、“拼船出海”的能力。

第四,中美经贸摩擦对中国服务企业“走出去”带来长期的压力和挑战。当前,美国对中国的全面遏制战略已经显现,在全球范围内对中国经济和全球企业进行打压,而且已经从技术领域向全方位延伸。专业服务业是美国企业最具竞争力的全球业务之一,相关企业“走出去”的压力也明显加大。

第五,缺乏专业服务“走出去”的统计体系。目前国内对专业服务“走出去”,尚没有系统和动态的统计数据和统计指标体系,导致中国在优化布局、分析市场、制定政策时家底不清、情况不明、信息不真。

(二)导致问题的主要成因分析

中国专业服务“走出去”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是外部因素和内部因素交叉影响、相互叠加的结果。其中既有目标激励的问题,也是国内问题和矛盾的延伸和复制;既存在企业自身的问题,也受体制机制障碍的影响。

一是政策驱动强于市场驱动。整体而言,中国“走出去”的政策驱动强、市场驱动相对较弱,基础设施项目多、市场运营项目相对较少,产业项目多、民生项目相对较少。这种结构性的问题,其本身就弱化了项目对专业服务的市场需求。

二是部分“走出去”企业目标短期化。一方面,央企国企在参与海外项目建设时,更多考虑战略意义,更多考虑响应国家号召和偏重完成投资任务,甚至出现“报喜不报忧”的局面。缺乏市场化、产业化的目标和绩效考核机制,对资本退出、项目盈利和后期运营等问题关注不够。另一方面,一些民企在“走出去”时,也偏重于享受当地优惠政策和短期盈利,力图吃红利、挣快钱,做“一榔头买卖”。企业主体项目建设目标的短期化,挤压了国内专业服务企业携手“走出去”的市场空间。

三是部分企业在“走出去”时,携带了国内一些问题和矛盾。例如不习惯、不擅长运用法律等正规途径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缓解矛盾,而往往通过“找关系”、“走后门”和“潜规则”来解决问题。一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不够,在环保、用工等方面的包容性不足,使企业和项目难以融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甚至引发一些社会矛盾,限制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条件。

四是国内专业服务企业自身经验和能力不足。一些专业服务企业对当地监管要求和相关准则不熟悉,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能力弱,服务水平不高。中国专业服务业发展起步较晚、发育较慢、经营分散,法治建设相对滞后,全球服务网络体系不健全,全球竞争力不强。导致中国专业服务企业在开展对外服务时“水土不服”,难以适应“走出去”企业的发展需要和业务要求。

二、促进中国提升“走出去”专业服务能力的主要思路

“十四五”时期,要提升“走出去”专业服务能力,一方面需要扭转“重建设轻运营、轻服务”的局面,另一方面,也要着力提升中国专业服务行业的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消除短板、弱化制约,增强专业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动力和能力,提高中国产业、企业和项目“走出去”的整体效率和质量。

(一)适当调整政府主导项目的结构

在政府主导项目的开发建设上,努力实现“提升一批、调整一批、促进一批”。对于一些援建项目,充分考虑地区敏感性和后期运营空间,增强已建成基础设施项目的运营能力,建立灵活多样的合作运营模式,并为项目配套提供维修维护、人员培训、财务管理、法律等服务。适当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援建项目和市场项目的结构,逐步增加产业项目和民生项目比重,提升企业在当地的社会责任,增强政府项目建设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包容性。促进专业服务项目落地,通过打包、整体方案提供等方式,引导鼓励产业项目和服务项目协同“走出去”,从基础设施等项目更多转向软实力建设。

(二)加快实现从政府、政策驱动转向市场、企业驱动

“十四五”时期宜将增强“走出去”市场驱动力、实现企业项目“变前队”,作为“走出去”工作的主要着力点。加大对企业项目特别是民营企业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制定针对性的政策扶持体系,引导和鼓励专业服务项目与产业项目“拼船出海”、“组团作战”。稳妥低调推进“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支撑项目,实现政府和企业合理分工的“双轮驱动”,形成产业项目和服务项目协调互促的发展格局,为中国“走出去”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三)着力提升专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和功能

加快推进国内专业服务领域改革,培育专业服务企业主体,促进专业服务企业集聚发展,增强专业服务“走出去”的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项目对接能力。为产业项目和援建项目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企业运营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保障中国“走出去”项目长期利益和形成持续发展动能。二是提升风险化解能力。通过增强项目内控、治理、风险防范应对、安保等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专业服务保障功能。三是提升纠纷调解能力。主动规范中国企业在海外行为,引导企业更多借助法律和国际规则框架解决法律经济纠纷。四是提升资源整合能力。增强专业服务企业整合当地资源的能力,加快拓展和完善全球服务网络,以我为主、为我所用,改善企业服务基础和运营能力。

(四)以新技术深度应用为引领加快专业服务业创新发展

充分借助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和途径,拓展专业服务业态和服务模式,加快完善专业服务布局、促进服务方式创新。利用当前中国7000多家移动互联网企业在海外的投资项目,依靠工具、电商、内容、O2O等平台企业,形成新的支撑能力和竞争优势;加快建设和完善中国自主可控的云基础设施,为促进专业服务“走出去”和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技术支撑;引导和鼓励国内专业服务企业借助云服务平台提供服务,全力打造专业服务领域的中国标准、中国品牌和中国方案,增强中国专业服务的整体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

三、加快提升“走出去”专业服务能力的政策建议

“十四五”时期,国家应以调整投资导向、夯实发展基础、对接国际规则、建立政策体系、引导创新发展为导向,加快提升中国“走出去”专业服务能力支撑作用。

首先,夯实专业服务发展的法治环境。加快制定《商事调解法》《评估法》《注册税务师法》,尽快修订《专利法》等,逐步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夯实专业服务业发展的法治基础。特别是要利用好《新加坡调解公约》签署,加快制定《商事调解法》,为中国专业服务企业开展跨国业务提供支撑和保障。

其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专业服务业“走出去”的战略意义。从提升国际治理能力、增强软实力高度,进一步明确专业服务“走出去”的战略意义和发展定位。将促进专业服务业“走出去”、加快提升“走出去”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作为下一步对外经济交流合作的工作重点之一。将其纳入“一带一路”、“上合组织”以及“金砖国家”等合作框架体系,并在对外援助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签署专业服务相关条款或规定。尽快建立专业服务“走出去”统计指标体系,为制定灵活有效的区域和结构性政策提供支撑。

第三,优化专业服务“走出去”的扶持政策体系。针对当前问题和发展目标,对配合产业和基础设施“走出去”的专业服务相关项目,国家给予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进一步增强国内专业服务企业“走出去”的动力和能力。

一是简化专业服务和云服务企业对外投资审批审查程序,加大外汇支持力度,支持相关企业在境外开展投资、并购、收购、合作。允许专业服务企业或机构拥有多种服务资质,促进混业经营,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做优,提升国际竞争能力。鼓励专业服务企业在国外建立分支机构,鼓励参股、收购、兼并当地专业服务企业,灵活聘用当地专业人员,建立紧密互利的经营机制和服务网络体系,增强本地化服务能力。

二是由财政出资,或在“丝路基金”等设立专业服务“走出去”发展专项基金。该基金用于支持国内及服务所在国合作机构的设施建设维护、项目补贴、平台建设,明确非盈利和运营性质,可用于专业服务企业业务补贴和奖励等。将专业服务业人才发展战略作为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元化、多途径培养国际化专业服务高端人才。

三是给予国内专业服务业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培育扶持具有一定品牌和竞争力的企业或机构,特别是加快平台型、一对多、线上线下结合的企业、机构或事务所“走出去”,以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依托,培育具备全产业链、全生态圈、全生命周期服务能力的专业服务业集群,提高专业服务规模效应和盈利能力。

四是进一步明确国企央企对外投资和运营的行为规范,实施项目分类考核机制,适当明确运营绩效考核要求,增强国企央企项目立项建设运营的可持续发展动力。鼓励通过本地私募收购、混合所有制、当地上市等途径,明确国有资本退出机制。

第四,进一步提升在国际专业服务领域的地位和话语权。充分发挥民间商会、协会、机构和知名事务所的功能,构建符合国家利益和发展需要的协商协作机制。建立“一带一路”倡议等国际合作的协商协作机制,积极参与国际专业服务组织,积极参加国际专业服务组织活动,客观阐述、正面宣传、正视问题、回应质疑,提升中国在专业服务国际组织中的地位和话语权。充分利用现有国际规则和协议,推动中国专业服务“走出去”的现代化、规范化和国际化。

第五,鼓励专业服务企业“云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在专业服务中的深度应用,通过线上、数据、离岸等服务方式,为对外投资企业和项目提供灵活多样的专业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和拓展业务能力。

 (作者王青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念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刘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