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剧学法 | 《三十而已》中房东将房子卖掉,王漫妮真的只能搬家吗?民法典告诉你!
近日,热播剧《三十而已》
展现的三十岁女人的生活
引起大家的共鸣和讨论

生活的洒脱和追求时
也发现了不少法律知识点
Come on!
让我们结合《民法典》知识
一起去学习吧
1
租的房子还没到期,
房东就把房子卖了,你该怎么办?
剧中,王漫妮租的房子还没到期就被房东卖了,最后王漫妮被迫搬家。问题来了,她正确的做法是怎样?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明法君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该在出卖期间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且承租人可依法继续居住直到合同期限满。因此,王漫妮可以继续要求居住在所租赁的房屋内,直至租赁时间到期,新业主方可行使房屋占有权、使用权。
2
如果钟晓芹与陈屿是冲动离婚,
该如何避免?
剧中,钟晓芹与陈屿是一对性格不合、三观不合、错误结合到一起的夫妻。在两个人吵架时,陈屿也强调结婚就是为了寻找避风港,而钟晓芹则反问“都想避风,那谁当港”,最终二人分开,去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问题来了,如何避免冲动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明法君
为了防止夫妻冲动离婚、轻率离婚,《民法典》规定了为期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提醒大家,“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该制度设计是为冲动离婚开了“后悔药”,并不是给婚姻自由套上“枷锁”。
3
顾佳老公婚内出轨,
她该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剧中的顾佳,在外撑得起事业,在内顾得了家庭,生活中的大事小事,她都能拿出顶级水准,处理得干脆妥当,被不少网友看做“当代独立女性”的典范。但随着剧情的进展,顾佳老公的出轨了,如果顾佳提出离婚,她该如何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明法君
今年新颁布的《民法典》中的“婚姻家庭编”,明确了照顾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针对像顾佳老公许幻山的出轨行为,顾佳作为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看了《三十而已》
你又get到了什么法律知识?
与明法君一起学法
让追剧变得更有意思!
来源|高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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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追剧学法 | 《三十而已》中房东将房子卖掉,王漫妮真的只能搬家吗?民法典告诉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