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三则关于选用公告…...有适合你的吗?
供稿:区民政局、区数字资源管理局、蜀山街道
今天有三则公告:萧山区民政局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选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萧山区民政局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岗位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行政执法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执法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
杭州市萧山区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岗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名;
报名人数与选用名额比例不足2:1时,相应核减选用名额。
二、选用条件
(一)浙江省行政区划内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身份的人员。其中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参加选调报名前应知晓并同意转任后转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身份,三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要同意转为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
(二)杭州市萧山区民政行政执法队执法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9日以后出生),杭州市萧山区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工作岗位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9日以后出生)。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在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
(四)杭州市萧山区民政行政执法队岗位需具有法律等相关专业学历证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优先录取;杭州市萧山区区划地名事务中心岗位专业不限,有地理信息专业学历证书的或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七)杭州市萧山区以外的报名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2.具有全日制硕研以上学历学位,符合我区紧缺专业人才需求;3.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配偶工作单位隶属于萧山(不含钱塘新区,下同),且户籍在萧山;4.照顾父母,父母一方年龄较大或生活不能自理,户籍在萧山,且身边无其他子女照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公务员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新录用公务员在本单位服务未满三年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用的情形。
上述工作时间、服务期、任职时间等截至2020年7月29日。
三、选用程序
采用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报批并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萧山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选用公告,并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萧山民政微信公众号提供《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下载。公告发布至报名截止日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公告上下载《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至指定邮箱(xsmzj@xs.zj.cn)。网络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8月5日。
(三)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萧山区民政局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四)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的《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公开选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和户籍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籍复印件、在萧工作证明,照顾父母的提供父母户籍复印件、健康状况等证明;
3.《录用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4.本人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所获荣誉、奖励等材料复印件
6.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并加盖公章。
(五)面试
组成面试小组并邀请萧山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派员现场监督,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经萧山区民政局党委会综合研判后,择优确定考察人选,选派考察组进行考察。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萧山区民政局党委会研究确定拟选用人员,在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萧山区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八)报批并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不属实的,报萧山区区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并发转任通知,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用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2666008、82659282;举报电话:82659273。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0年7月29日
萧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萧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区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用计划
本次选用工作人员5名,为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用范围
选用对象为萧山区行政范围内(不含大江东)各级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要求德才兼备,身体健康。
4.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个年度考核,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岗位计划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作选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试用期未满的;违反机关工作人员回避规定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新录用事业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未满3年。
8.上述工作时间、服务期、任职时间等截至2020年7月。
四、选用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2020年8月3日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萧山发布APP、萧山数据资源公众号发布选用公告。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公告上下载《萧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至指定邮箱(1825096157@qq.com),邮箱报名时间截至2020年8月12日下午5点。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三)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报名表一份,到萧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察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897289。
杭州市萧山区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8月3日
萧山区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萧山区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是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下属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一、选用对象及条件
选用职位:
萧山区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人员。报名人数与选用指标不足2:1时按比例核减选用名额。
选用对象:
选用对象为萧山区各级财政补助全额事业编制人员。
选用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性别不限,德才兼备,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需在原单位工作满3年,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日。
5.具有管理、文秘等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文字功底,符合选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符合省、市、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用:正在接受组织审查尚无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用的情形。
二、选用方法和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采取个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面试、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
1.发布公告。2020年8月3日在萧山日报、蜀山网(http://shushan.xsnet.cn/)发布选用公告。
2.报名方式:采用邮箱报名方式。在公告上下载《萧山区蜀山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535548492@qq.com)。
3.报名时间: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11日。
资格初审
根据选用对象和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选用条件者,由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发送书面(或电话)通知,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
参加现场确认的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近期2寸免冠彩照一张、报名登记表一份,到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经现场确认,满足选用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据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由萧山区蜀山街道办事处组织考察。
公示选用
考察合格后经街道班子会议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用人选。拟选用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举报或反映问题者,须留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电话0571-82364107)。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经调查属不实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选用对象的资格审查贯穿选用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参选要求的取消选用资格。
(二)选用对象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用资格,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三)具体职位根据选用人员的综合情况由本单位统一分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萧山蜀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2364052。
本公告由萧山区人民政府蜀山街道办事处解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蜀山街道办事处
2020年8月3日
小伙伴们奔走相告
原标题:《今天有三则关于选用公告…...有适合你的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