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他放狂言“挑战北京酒驾”!朋友:我求你了!一分钟后一声巨响......

2020-07-28 17:27
江西

7月27日

北京交警发了一段

关于酒驾的惨痛故事

5月12日凌晨

北京海淀区

27岁的小王聚餐饮酒后

先送同事回家

本来已经找好了代驾

将一名同事送到时

小王直接结账并将代驾赶走

还拿出手机

拍摄了另外两名醉酒的同事

并发出豪言

“挑战北京酒驾”

0时54分

视频拍摄完毕

就通过微信发给了朋友,

可想而知,朋友看到后多么着急

“你别开车”、“你找代驾”、“我求你了”

“灵魂三句”之后

1时01分、12时27分

朋友又先后两次发起了语音通话,

只可惜,0时55分

事故就已经发生了…

0时55分

海淀区永丰路,

小王醉酒驾驶的小轿车

由北向南行驶中

与路东侧围挡及井台相撞

小王当场死亡,车内1名同事受伤

交警说

27岁,风华正茂的年龄,却用醉酒驾车把自己送上了不归路。因为这场车祸,家庭轰然坍塌,亲人生死诀别。再一次提醒所有人牢记,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不乘酒后车,这是终生坚守的铁则!

人生没有后退键

一时的失误并不能弥补犯下的过错

再次强调一下酒驾的后果

望大家引以为戒

坚决杜绝酒驾

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20mg/100ml且≤80mg/100ml就达到饮酒驾驶标准,≥80mg/100ml就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至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至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 | 综合整理自北京交警、半岛都市报、无锡交警

原标题:《凌晨他放狂言“挑战北京酒驾”!朋友:我求你了!一分钟后一声巨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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