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推荐工作稳步推进

2020-07-29 10:55
云南

本报讯(农忠茂  民族时报全媒体记者  龙兴刚) 7月16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推荐评选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进行评审,并在云南民族宗教网公示5个工作日,这标志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族宗教委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评选达标表彰活动管理要求,已完成推荐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名单“两审核”“三公示”程序。

在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评选表彰工作中,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政治引领性、要求严厉性、程序规范性、组织严密性。政治引领性即注重政治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州市和相关省级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讲政治、顾大局、严把关,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凸显政治性、目标引领性、体现示范性。要求严厉性即提高政治站位,严肃政治纪律,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评选表彰综合协调的“公权力”,坚决杜绝一切以权谋私、暗箱操作、影响公正、违规操作的行为。程序规范性即坚持评选表彰工作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始终将评选各个程序和环节纳入监管体系之中,重要环节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做到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组织严密性,推荐评选工作中,加强请示报告,落实层层审核工作流程,确保依据保障充分、工作程序规范、组织严格保密、流程运转顺畅、权力公开透明。

据了解,今年4月13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民族宗教委联发了《关于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为科学、规范推进模范评选推荐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完善双边“一把手”负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处室负责人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推行“双审核”机制,组织岗前培训,织密审核把关网,不断提升推荐评选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水平。

各州市政府、省级相关部门按照名额分配指标,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广泛征求意见的方式实施组织推荐,严格遵照相关程序推荐评选出模范集体50个、模范个人100名。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严肃纪律、把握标准、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推荐名单及材料进行严格初审,指导推荐州市和相关省级单位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名单进行调整,并组织推荐评选名单进行第二次公示,督促完备相关推荐、材料申报手续,力求推荐评选工作达到“工作程序规范、符合标准要求”。

今年的表彰推荐评选50个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涵盖基层单位、对口支援扶贫、国有企业(中央驻滇企业)、民主党派、宗教团体、驻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移民、消防、森林消防、省直相关部门等领域,具有领域广泛性、行业代表性、典型示范性的效应。推荐评选100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具有政治素质过硬、模范遵纪守法、工作业绩一流、联系群众密切,是本行业的佼佼者,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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