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2020】斩断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邢台公安在行动!

邢台公安
2020-07-28 17:39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公安部“长城2号”打击黑灰产业专项行动和省厅“亮剑2020”专项打击行动部署以来,邢台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市县联动、警种配合,切实保障专项行动落到实处、打出声威。近日,邢台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会同各县区公安机关相继捣毁多条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截至7月27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买卖对公银行账户犯罪嫌疑人97名;买卖手机卡犯罪嫌疑人20名;转租、承租QQ、微信犯罪嫌疑人10名;买卖个人银行卡犯罪嫌疑人6名。

网络黑灰产业是指电信网络诈骗、钓鱼网站、木马病毒、黑客勒索等利用网络开展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黑产业”指的是直接触犯国家法律的网络犯罪,“灰产业”则是游走在法律边缘,为“黑产”提供辅助的行为。随意买卖手机卡、营业执照、对公帐户、银行卡,转租、承租QQ微信号码等为各种电信网络犯罪提供了便利,已经成为助推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黑灰产业”。

案例一

今年4月份以来,石家庄晋州市刘某博通过微信好友了解到出租微信就能挣取费用的事,其通过建立微信群发展下线二十余人,该微信群成员每日通过扫码将微信授权给他人在电脑登录,并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目前涉案刘某博、卫某超等人已被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保候审。

案例二

2020年5月以来,新河县王某辰通过网络某贴吧发现微信挂号挣钱的信息,王某辰就通过该贴吧预留的微信号与对方联系,后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80元的价格出租给对方,同时王某辰还发展其同学赵某飞也将微信号出租给对方牟利。王某辰和赵某飞的微信号被人用来进行发送网络刷单、网络贷款等诈骗信息。现王某辰、赵某飞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三

2020年5月,宁晋县范某丹的微信好友询问其是否可以办理银行卡并卖给他。范某丹为了挣钱就分别在宁晋县、石家庄市区的三家银行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后又办理了新手机号并注册了支付宝账号绑定三张银行卡后将手机卡、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和三张银行卖给其微信好友,获利900余元。目前范某丹涉嫌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宁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四

2020年7月初,隆尧县李某龙、李某南、李某远等人组织他人到通信营业厅开办手机卡并在市信都区某小区内用收购来的手机卡架设“络漫宝”,并将注册的账号密码提供给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由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远程操控这些设备打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目前李某龙、李某南、李某远等9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被邢台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切莫贪图小便宜,以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原标题:《【亮剑2020】斩断电信诈骗“黑灰产业链”,邢台公安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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