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旗故事】“民告官”四年维权终和解,官渡区行政调解新机制起了大作用
2020-07-11 09:26
云南




王某自2017年起就多次诉至官渡法院要求确认与官渡区某区级机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要求该机关为其补缴社保。我院劳动争议庭承办法官公开开庭审理后依法判决确认王某与该区级机关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因社保缴纳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两审判决均驳回王某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的请求。其后,王某采取了民事申请再审和行政诉讼等救济途径,要求社保机构为其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协议达成,但履行期间,又时逢社保缴费系统升级,用人单位及时回告法院,原定的履行时限极有可能延期。经与社保机构、用人单位继续就开立社保户头、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的报批拔付等问题进行跟进对接,最终在双方约定的时限内处理完毕相关事务,确保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的首例行政争议案结事了。到此,承办法官才放下了心里的一块大石。


供稿:综合审判庭、劳动争议审判庭
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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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锦旗故事】“民告官”四年维权终和解,官渡区行政调解新机制起了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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