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微说法】法庭说谎?遭起!
一想到你在关注我就忍不住有点紧张
人们喜爱谎言,不仅因为害怕查明真相的艰难困苦,而且因为他们对谎言本身具有一种自然却腐朽的爱好。
——培根

大多数时候我们甚至都不能对自己诚实
但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
法院审判庭
说谎却是第一大忌
不仅诉求得不到实现
更会迎来法律严惩


2019年11月,邓某与人发生纠纷,到法院提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诉讼,在审核立案材料时,邓某提交的诉状附件赔偿清单上有主张误工费,法院告知邓某,在提供证据时,需提交误工的证据。
之后,邓某向法院提交了两份证据材料,一份为加盖有某大药房公章的工资发放表,一份为加盖有某大药房公章的误工收入情况证明。
经查,邓某提交给法院的两份证据是自行制作的,药店店长周某系邓某亲戚,邓某谎称学校需要实习表,遂请求周某帮其盖章,周某应允。

虚构债务提起诉讼? 判!
小丽与小华本是情侣关系,2017年分手后,小丽抢走小华手机,伪造短信记录,虚构出小华向其借款20万元的事实,并将小华起诉到法院。
期间多次找到张三、李四、王五、赵六等人,要求他们帮忙上庭作伪证,证实亲眼看到小华向其借款的过程,并多次组织张三等人在茶楼内对编造的借钱过程和细节予以教授。
2017年12月,法院对小丽诉小华民间借贷案开庭审理,张三等人根据小丽教唆的证词到庭作伪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妨害作证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首打油诗送给可能有此想法的当事人,法庭威严不容侵犯。
虚假证据毁公平
法庭谎言乱人心
偷鸡不成蚀把米
赔了夫人又折兵
——沃·兹基·边德


编辑:吴晓刚
审核:廖成芳
签发:杨瑛珺
夹 江 县 人 民 法 院
原标题:《【晓微说法】法庭说谎?遭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