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么让当事人冒酷暑送锦旗?

2020-07-08 16:46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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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渭分明 铁军铁案

七月,正是烈日如火、酷暑难耐的日子。这样的天气仅仅是在太阳底下站一会就会头晕目眩、汗流浃背,更别说骑着电动自行车走上十几里路了。可是就有这样一位当事人,冒着酷暑天气,从泾阳县硬是骑着电动自行车到高陵法院,只为将一面写着“公正公平,司法为民”的锦旗,亲自送到办案法官赵栋科手中,亲口说句“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3月30日,李甲在被告某公司承揽的工程处干活时,突然摔倒、呕吐、昏迷不醒。随后,李甲被送往西安市高陵区医院救治,后又被送往陕西省泾阳县医院重症医学科抢救,并在中医科住院治疗。2018年12月14日,李甲在家中死亡。李甲死亡后,李甲的法定继承人李乙等三人作为原告,将被告某公司及工程的发包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赵栋科法官认真阅读了案卷材料,了解案件基本案情,并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后,赵法官认为死者李甲与被告已形成雇佣关系,被告某公司作为雇主,应为雇员提供安全可靠的工作环境和工作设施,设置更为有效的安全提醒,对雇员从事雇用活动负有安全注意和劳动保护的职责,现雇员在从事雇用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另,李甲自身患有疾病,过错责任应由李甲承担主要部分,被告某公司承担次要部分。于是判决被告某公司赔偿原告李乙等三人十六余万元。宣判后,被告某公司不服,上诉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炎炎夏日,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从泾阳县赶到高陵法院,当他亲手把锦旗交到赵法官手里时,一再强调“锦旗我是一定要送的,要不是疫情影响我早来了”,看着他质朴的笑容,不禁让人感动到泪目。

一起案件的公正审判,不仅是对法律的正确理解与适用,更是人民群众朴素正义观与司法裁判的完美契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公正,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让每一位当事人切实的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为了这个目标,高陵法院法官们一直在努力。

原标题:《是什么让当事人冒酷暑送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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