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耀时刻】长春公安:吉林省人民政府给予王华个人一等功

2020-07-06 15:30
吉林

近日,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给予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二中队副中队长王华个人一等功。

在2018年 “9·23”专案中,王华在专案组的指挥下,与战友精心研究、周密部署,密切协作、合成作战,迅速确定侦查方向,锁定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和抓捕工作中,夜以继日、缜密侦查,不畏艰险、舍生忘死,在短时间内将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为重要安保任务消除了重大隐患,体现了新时代公安民警忠诚有为、敢于担当的精神面貌。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中队长

王 华

王华,男,汉族,1978年10月生人,42周岁,中国共产党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二大队中队长,参加工作至今荣获个人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五次,并被长春市政法委等十一家单位评选为“新时代青年先锋“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长春市优秀公务员并记嘉奖。近日,王华被吉林省人民政府给予个人一等功。

王华同志多年来一直战斗在打击犯罪最前沿,敢于亮剑、惩恶扬善,及时攻克多起大要案件。2017年8月8日,在侦办特大电信诈骗案过程中,王华同志和战友克服南方水土不服、异地侦查案件线索少、电诈嫌疑人反侦察意识强等不力因素,最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破案200余起;2018年5月,在侦办某珠宝店被盗案件中,王华同志带领侦查员,行程3000余公里,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客某抓获,为被害人挽回400余万元损失。在侦办2018年“923”案件过程中,王华同志不顾个人生命安全,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抓获。2018年8月29日,通过指纹比对,王华同志成功将绿园区2012年“709”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田某抓获,案件成功告破。

近三年来,王华同志先后主侦及参与案件侦办的案件还有2016年“506”农安系列盗窃婚房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破案40余起,涉案金额70余万元,以及九台”10.08”案件、高新”10.19”案件等一系列重特大刑事案件,打击处理法犯罪嫌疑人150人,抓获网上逃犯24人,打掉团伙37个,其中参与破获命案160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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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韩跃民

原标题:《【荣耀时刻】长春公安:吉林省人民政府给予王华个人一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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