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苟晶“撒谎”?事实和正义能否被带节奏?

2020-07-04 13:00
天津

一石激起千层浪。

备受关注的“苟晶事件”,在山东各方面的努力下,于今年高考前公布调查真相。

苟晶实名举报高考被顶替上学问题的调查结果:苟晶1997年高考成绩达到山东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本人未填报志愿,其个人身份、高考成绩等被邱小慧冒用。至此,这起舆论关注多日的事件水落石出。

但是,通报中有一个情况出乎许多人的意料——苟晶所说与部分调查事实不符。比如并未两次被冒名顶替,成绩并非如她说得那么好,考上的也不是大学而是中专。1998年的高考成绩与被调剂到黄冈中专相符,并无不正常。班主任老师去湖州企业找她并未带“大汉”。基于此,有网友称这件事“部分反转”,有声音认为苟晶“说谎”带节奏了,她应对此负责。

苟晶微博下的部分评论

对此,有媒体认为苟晶本人并不知道真实情况,掀苟晶不是“完美受害者”,实质上是替冒名顶替的作案模式打掩护,是另一种作恶。高考公平是现阶段社会公平正义的一个具体部分,不容践踏,大家普遍关注的正是这条底线。从这个意义上讲要感谢苟晶,尽管苟晶并不完美。也有媒体认为,这个结果也提醒了舆论和公众,再激愤,再正义凛然,也不能偏信某一方的声音,事实是需要调查和证据支撑的,不应先入为主,发表没有事实支撑的臆想和不负责的观点。

苟晶自述不符合事实部分

学霸人设

微博原文:

官方调查结果:

自身水平考不上本科

官方调查的结果:

即使顶替,也不可能上大学

微博原文:

官方调查的结果:

达不到标准中专水平

微博原文:

官方调查的结果:

媒体评论

苟晶事件水落石出,用程序公正保障教育公平

澎湃社论

要收复人心必先收复规则,唯有程序公正、制度有力,才能保障教育公平。

昨天,山东通报对苟晶反映被冒名顶替上学等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至此,这起舆论关注多日的事件水落石出。一些疑团被解开,公共讨论理应在新的事实基础上展开。

通报中有一个情况出乎许多人的意料,那就是苟晶的成绩不如之前传播的那么优秀。据通报,苟晶第一年的高考成绩没有达到本科线、专科线,而只是达到了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其本人未填报志愿,选择复读,而正是这份成绩被班主任邱印林的女儿邱小慧冒用上了中专学校。第二年苟晶的成绩仅达到中专统招录取分数线,按程序被湖北黄冈水利电力学校录取。

也就是说,苟晶的人生轨迹或许未因冒名顶替发生剧烈的改写。但是需要提醒的是,不该贸然指责苟晶误导公众。她得知另一个“苟晶”的存在之后,产生怀疑,要求一个说法是完全正当的。而事实表明,她的个人身份、高考成绩也确实被冒用了。

更重要的是,盖子揭开,一系列的程序漏洞暴露了出来。比如,邱印林竟然能轻易地对考生档案卡、准考证上的照片进行替换,对学生档案进行涂改,而学校、招生办都未发觉;在户籍造假环节,派出所随随便便就为邱小慧出具了姓名为苟晶的虚假户籍材料;邱小慧参加工作之后,又毫无障碍地通过派出所把户籍姓名由“苟晶”改回了“邱小慧”等等。

目前,与苟晶事件有关的15名人员已被处理,邱印林、邱小慧父女涉嫌犯罪问题已被公共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需要注意的是,类似的制度失守同样存在于此前通报的陈春秀、王丽丽被冒名顶替案中。

人们看到,本该十分严肃的高考成绩、个人身份信息,竟然能被一些“内部人”任意揉捏、篡改、利用。似乎在一些地方,一个人只要认识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就能视规则为无物。这才是冒名顶替事件之所以发生的根由,也应该是事后反思、补救的着力点。

在最近这几起冒名顶替事件的调查处理中,山东表现出零容忍的态度和调查到底、追责到底的决心。苟晶事件的通报中还特意提到,“督促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冒名顶替者的合理诉求,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让舞弊者付出代价,让受害者得到公平和补偿。这些都是值得肯定的。

同时,高考冒名顶替事件不能局限于个案的层面进行解决,因为这不仅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冒名,一个家庭对另一个家庭的侵夺,更是一群人对规则肆无忌惮的破坏与冒犯。冒名顶替事件对世道人心的最大伤害正在于此。因此,要收复人心必先收复规则,唯有程序公正、制度有力,才能保障教育公平。

无论如何都应该感谢苟晶这个举报者

《中国青年报》编辑、著名时评人曹林

有人说,从这个调查结果来看,虽然冒名顶替是事实,但苟晶似乎并未因此受害,她不是一个受害者。我觉得不能这样看,名字和成绩被冒用,她就是一个受害者。这么多年不知事实真相,蒙在鼓里,仅仅从传言和道歉中知道“被顶替”,心理上的煎熬,命运被人捉弄的未知感和愚弄感,这些都是受害。说到受害,只要有顶替发生,必有受害,一个未付出努力的人拿别人的成绩用别人的名字上学,对每个像苟晶这样的努力者都不公平。

公众对真相和公平的渴求,不允许苟晶举报被顶替案拖过高考。山东这一点做得挺好,赶在高考前发布了调查结果,处理了涉案一众人等,体现了高考公平的神圣不可侵犯性。结论大意如此:第一年551分(满分900分)考上委培中专,但本人未填报相关志愿选择复读;第二年569分达到中专分数线,服从调剂录取到湖北黄冈一所中专。第一年身份和高考成绩被班主任女儿邱小慧冒用,第二年不存在他人冒名顶替问题。15名顶替涉案者受到不同处理。

虽然是别人放弃的成绩,虽然冒名顶替的是中专,涉案也多是小官,但这盘根错节的家族地方权力,还是让人细思恐极:父亲邱印林利用班主任身份涂改档案,亲戚邱印水(镇长)联系派出所所长违规出具虚假户籍材料,长兄邱通是派出所民警,伪造户口迁移证,后又请托关系将名字变更回来。一“邱”之合,天衣无缝,让人看到“好大一棵树”的基层权力生态。陈春秀被顶替,也是如此一条龙。

另外一个引起讨论的问题是,苟晶所说与部分调查事实不符。比如并未两次被冒名顶替,成绩并非如她说得那么好,考上的也不是大学而是中专。——基于此,有媒体称这件事“部分反转”,有声音认为苟晶“说谎”带节奏了。

针对这种“部分事实不符”,我觉得有个网友的评论说得比较厚道,入情入理。对于此前苟晶在网络举报时的种种说法,这个网友说:那些说法只是对自己命运被安排的一种未知,很多东西被夸大了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她自己本身并不知道真相是什么,只是用最大的恶意来揣测,调查结果出来了大白了,也没必要再去踩她。——我比较认同这种说法,苟晶对背后很多事情也是蒙在鼓里,不知道具体真相是什么,她只知道自己“被冒名顶替”,但当年到底考了多少?有没有被大学录取?到底怎么被人操作?她其实也不知道,所以一直强调“要一个真相”。为什么会被顶替?为什么被选中的是自己?她似乎有理由认为“自己考了一个很好的成绩然后被人看中”并合理猜想“第二年也被顶替了”。

对于这种实名公开举报,当然可以本着一种“宁可信其有”“宁可认为比较严重”的态度,高度重视并不是什么坏事。事实查清了,顶替确实存在,并无诬告,众矢之的的被举报者并不冤。

无论如何,苟晶确实被冒名顶替上学了,这个核心事实存在,作恶者形成了一个冒名链条,不要动不动就说“反转”。在有些人眼中,苟晶不是一个“完美受害者”:她不是一个高分学生,考上的不是大学而是中专,人生并未受到冒名顶替多少影响,现在过得还不错,她的部分说法与调查也不符,夸大了受害可能。怎么看?我觉得在这个问题上应该严对冒名顶替者,而宽对受害者。这起冒名顶替的恶劣性比想象的要小一些,她的人生并未受冒名顶替多大影响,我们应该感到相对轻松一些:那还好一些,没想得那么严重。――善良者应该有一种“那还好一些”的释然感,而不是强烈的“被欺骗感”。她没那么惨,没受到冒名顶替的多少影响,公众应该安心一些。否则,也像陈春秀那样完全被偷走了人生,真让人非常不安。

当然,这个结果也提醒舆论和公众,再激愤,再正义凛然,也不能偏信某一方的声音,不能把某一方的倾诉当“事实”,事实是需要调查和证据支撑的,应该耐心等待调查结果。我们是求真相者,作为当事人的苟晶,也是求真相者之一,而不是真相代表者。

有人说,从这个调查结果来看,虽然冒名顶替是事实,但苟晶似乎并未因此受害,她不是一个受害者。第一,她第一年放弃了那个高考成绩选择了复读,别人只是用了她不要的成绩。第二,第二年复读仍未考上大学,她服从调剂上了那个中专,并未受到此前被冒名影响。——我觉得不能这样看,名字和成绩被冒用,她就是一个受害者。这么多年不知事实真相,蒙在鼓里,仅仅从传言和道歉中知道“被顶替”,心理上的煎熬,命运被人捉弄的未知感和愚弄感,这些都是受害。说到受害,只要有顶替发生,必有受害,一个未付出努力的人拿别人的成绩用别人的名字上学,对每个像苟晶这样的努力者都不公平。

无论如何,我们也应该感谢苟晶这个举报者,正因为她在犹豫多年后的现身和努力,才揭开了一起卷入多人的顶替上学案。顶替是实实在在存在的,类似的操作窃走了很多本属于其他人的命运。她虽然并未在这次被顶替中失去多少,但不能掩饰这种顶替是非常恶劣的。——可以这样以一条龙的操作顶替苟晶,也能以这种方式顶替其他人,从而践踏对这个社会至关重要的高考公平,正像其他很多案件所显示的。让顶替者付出代价,让这个利益链条上的人受到惩罚,让民众在个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暴露出的漏洞及时补上,这本身就是一种值得追求的正义。

正值高考季,这种对顶替上学者虽远必诛的查处,只会增加考生和家长对公平的信心,让心怀不轨者有所忌惮,让曾经顶替者惶惶不可终日,让高考公平的信仰更深入人心,这可能也是官方如此迅速赶在高考前公布所想达到的目的。

谴责受害人是另一种作恶

搜狐新闻狐度工作室

有人对受害人挑三拣四,掀苟晶不是“完美受害者”,实质上是替冒名顶替的作案模式打掩护。

7月3日,山东公布苟晶被冒名顶替一事的调查处理结果。

调查组认定,1997年高考,苟晶达到济宁市中专(理科)委培录取分数线,但其本人未填报志愿,被班主任邱印林女儿冒名顶替上了北京煤炭工业学校;1998年高考,苟晶被中专正常录取,尽管用的是班主任伪造的档案。通报处理了15名操作冒名顶替的人,可奇怪的是,网上责骂苟晶的声音陡然增多。

责骂苟晶的人认为她夸大了事实,并没有被“偷走一段人生”。这些人的看法是,苟晶的两次高考成绩并不理想,第一年即使被冒名顶替了,但她本来就没到分数线,第二年她通过“正常录取”上了中专,所以她够不上一个真正的受害者。这些看法看似有理,实际上是在混淆视听。

苟晶班主任邱印林曾经写信给她,忏悔说当年让女儿冒名顶替了她上了大学。自此之后,苟晶才对当年两次高考的异常情况有怀疑,并在微博上发出追问。作为一个当事人,这些举动完全合理、合法。她无法确切了解所有事实,这是非常正常的,不然要调查组干什么?

对于现在的调查结果,尽管邱小慧冒名顶替她的事确凿,但认为苟晶成绩不高就说她不是受害人,这就像“偷书不算偷”一样在狡辩。事实是,邱小慧家盗用了苟晶档案、身份和成绩,进了北京煤炭工业学校。如果这种手法不是冒名顶替,那什么是冒名顶替?

有人说,苟晶没受到实际影响,所以她网络维权就是“夸张”和“矫情”。这完全是颠倒黑白,是用结果来推断行为。苟晶这件事中,最该谴责是一伙人冒名顶替者盗用身份的罪行,是这种恶劣的手法,难道对此不该有共识?

还有人说苟晶没有陈春秀惨,因为后者人生被盗是真的。这种比较受害人的视角,看似在同情陈春秀,实际上是要模糊冒名顶替的强盗模式——而正是这个权力结盟作恶的模式,产生了陈春秀、苟晶这样的受害者。有人对受害人挑三拣四,掀苟晶不是“完美受害者”,实质上是替冒名顶替的作案模式打掩护。

陈春秀

这些责骂苟晶的人有没有想过,只要这种冒名顶替的模式存在,就会连续不断地制造受害者,他们可以是陈春秀,也可以是苟晶,还可以是任何一个被选中的弱势家庭的子弟。调查组的调查证实了苟晶遭受冒名顶替,这一点就够了——难道苟晶非得像陈春秀那样惨,才有资格喊冤叫屈吗?

紧随山东调查组通报后,责骂苟晶的这些人,貌似客观、理性、中立,实际上对冒名顶替的作恶机制不闻不问,反而要通过求全责备来淡化舆论对它的注意力。这是另一种作恶方式,因为它用看似有理的一套修辞,试图阻止社会对冒名顶替一事的反思,影响对一众作奸犯科者的惩罚力度。

高考冒名顶替之恶,重点不在于被冒名顶替者是否过得很惨,而是这种依仗一丁点权力就占用他人身份的肆意妄为,是藐视别人的人生命运随时予以掠夺的强盗举动。苟晶身份确实被冒名顶替了,这是调查组都确认的事实,现在却出现一大帮人责骂苟晶没受影响——难道非得都像陈春秀那样,冒名顶替才算成立?

就现在责骂苟晶的声音可以推断,苟晶班主任邱印林当年之所以写信给她坦承冒名顶替一事,大概也是跟现在骂苟晶的一样想法,以为没对她造成所谓“实质性影响”——这就是更可怕、也更需要看清并谴责的地方,盗用别人身份的冒名顶替者不认为自己在犯罪、在作恶,这让人感觉很恶心。

十多年后,当苟晶依据掌握的有限线索,提出被冒名顶替的质疑,到现在被山东调查组确认冒名顶替的事实,社会舆论关注的不是查处当事人的力度够不够,帮助办户口的户籍警、各种小有权力的经办人是否责罚相当,反而是拿起放大镜,挑剔苟晶是不是受害人,这种荒诞、荒谬的思维方式与邱印林是一致的。

甚至于,还有人放出话来,说班主任邱印林“可怜”,那么大岁数还在奔波湖州要求苟晶和解,而苟晶置之不理,所以缺乏“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的修养。这简直是颠倒黑白的大放厥词,一个人可以在如此清楚的冒名顶替事件中,仅仅因为年龄大就谅解作恶者,却对苟晶横加指责,这种虚伪不是一般的恶臭。

如果真的关心陈春秀,不能仅仅看到她被盗用人生的事,更要看到冒名顶替的恶势力的存在,并且揭露它、抨击它,这才是起码的认知和基本的体面。所以,从山东调查组的通报信息看,完全不存在所谓“反转”苟晶控诉的地方,骂苟晶无非是加入某种“遮眼法”的大合唱,在反思、问责及问罪冒名顶替上制造转移焦点。

总之,山东调查组的通报证实了苟晶被冒名顶替的事实,因为她所受到的伤害不能够量化,所以就认为她没受到伤害,进而谴责、咒骂她,这是一种混乱加混账的逻辑。冒名顶替之所以大量存在,调查后的处理之所以从轻,都与这种竭力掩饰作恶机制、挑剔受害者的“土壤”息息相关。责骂苟晶的人,是恶的一部分。

对受害者来说,人生不可逆转

浙江电视台经视新闻舒中胜

我们经常说,正义也许会迟到,但不会缺席。没错,时隔23年,正义终于来了。它让善良的人们看到了希望,感受到了信心。当然,善良的人们更加希望,正义不再迟到。毕竟,对受害者来说,人生不可逆转。

对此,你又是怎么看的?

原标题:《观点 | 苟晶“撒谎”?事实和正义能否被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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