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在说法】“赌”网恢恢,“输”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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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一:施以小利
虽然大家都知道“十赌九输”,可很多人偏偏就觉得自己是“天选之子”。犯罪团伙就是利用这种心态,让人一步一步地堕入陷阱。 很多团伙控局的赌博平台,开始都会让新手赢一部分。当你认为你是无敌幸运星时,就是你输光家产的开始。
套路二:后台控制
网络赌博大坑中最可怕的,当然还是后台控制了。一般情况下,后台可以设置庄闲盈利点,可以在小的可控范围内让你赢钱,然后大多数情况下让你输。也有很多人在玩的关键时刻会遇到“网络不佳”。其实那并不是真的网络不佳,而是正在进行后台控制,让原本的赢局变成输局。
套路三:虚拟玩家
通常新手登录平台后会发现,有很多人在里面玩,这种氛围使他们在心理上陷入集体无意识,觉得法不责众而产生虚假安全感,无法冷静思考。其实那些在玩的“人”,多数都是“机器人”。
套路四:再故意让你赢比输多一点
庄家的目的无非是想引诱赌徒输掉所有的钱,所以一开始会给你小赢。例如,看你赌多大,你赌一万元,庄家会给你赢一万二千元。你赌一百万元,庄家会给你赢一百一十万元。当你进入到了毫无防备的阶段,很快你的大脑会失控,你会身不由己进入贼船!
套路五:收网让你输光
人性是贪婪的,玩家一旦开始玩,账户资金很快就会翻了几倍,此时人的惯性思维就出现了,我投入更多是不是就能收获更多?于是,当你开始充值时,你就正式进了套路。当胜率调回后,你的钱很快就会输光。
真实案例
2019年5月某地公安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网上招揽人员,利用手机APP进行赌博活动。经过侦查,公安机关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查明案情后,辗转多省市先后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覃某、陈某、钟某等人,查清了覃某、陈某、钟某等人利用某手机APP软件发展“游戏代理”、招揽组织网民进行“诈金花”、“麻将”、“斗牛牛”等网络赌博活动并从中抽头盈利,涉案赌博流水30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的犯罪事实。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覃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钟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千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检方提醒

政检君普法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既包括开设传统意义上的赌博场所,也包括在信息网络空间里,建立赌博网站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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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文:魏世琳
原标题:《【政在说法】“赌”网恢恢,“输”而不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