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微观|酒驾查处,曝光来了,速看!

2020-06-25 09:41
福建

随着天气越来越炎热,

喝酒撸串的热情也越来越高涨,

约着三五好友,

下了班或者趁着节假日,

找一个烧烤摊,

扇贝、啤酒、小龙虾

吹着海风侃大山,

简直是这个夏天最惬意的事情~

总有那么的一些人会把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的“诺言”抛于脑后…….

为进一步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环境,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莆田高速交警支队扎实开展夜查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期间,莆田高支交警组织精干警力,在辖区设置执勤点,采取流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排查过往车辆,对酒后驾驶、醉酒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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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0年6月12日晚21时52分,一辆闽B****7号小型普通客车缓缓驶出收费站,该车驾驶人见前方民警设卡执勤,立即调头欲往收费站入口驶去,被执勤民警果断拦截。该车驾驶人陈某下车后,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61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驾驶人陈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经了解,驾驶人陈某自述6月12日晚19时左右在秀屿山亭老家和几个朋友喝酒,期间喝了几瓶啤酒,随后自己驾驶车辆由湄州岛收费站入口进高速行驶准备回市区,行驶到莆田收费站出口时见前方有民警在查酒驾,立即调头欲从收费站入口驶离,不料被民警拦截。

案例二

2020年6月13日22时49分,当事人代某某驾驶车号牌号渝GAW***小型轿车行驶至秀永高速莆田西收费站入口时被我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6mg/100ml,后经血样检测鉴定,结果显示游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7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对代某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案例三

2020年6月13日晚21时22分,游某驾驶闽B****2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莆田口收费站时,更换驾驶人时被我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99mg/100ml。后经血样检测鉴定,结果显示游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6.46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 经了解,当事人与朋友共六人一起在黄石镇大排档吃饭,期间游某喝了些啤酒,饭后准备驾车回华亭下花村的工厂。车子快到莆田口收费站时,游某见前面有交警查车,就把车子停下来,想和沈某更换驾驶来逃避检查。

案例四

2020年6月19日晚,赵某驾驶闽BC***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莆田出口时被我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85mg/100ml,后经血样检测鉴定,结果显示血样中乙醇含量为73.63mg/100ml。民警依法对其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

经了解,事发当晚当事人赵某在朋友家里喝了一些苹果醋和一瓶科罗娜,喝完酒后准备去接女儿,岂料遇到交警查酒驾后悔莫及。

案例五

2020年6月20日晚,滕某驾驶闽A牌照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沈海高速公路莆田出口时被我队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10mg/100ml。后经血样检测鉴定,结果显示血样中乙醇含量达到120.04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

经了解,当事人17时左右在连江一出租屋内独自喝酒。当晚19时30分许滕某接到爱人电话,得知他堂哥的女儿当晚又流鼻血。因为堂哥把女儿托付给他照顾,出于责任和对晚辈的关爱,滕某万分着急,想去莆田带堂哥女儿看病。情急之下,更是抱着侥幸心理,不顾自身已是喝酒之身,于当晚20时驾车前往莆田。不料在出莆田口收费站时被民警查获。

他将父爱般的情感给了堂哥女儿,全然不顾醉驾后果。家里78岁的老父亲和十几岁的小孩子还在等他过父亲节。四两白酒下肚,父亲节的团圆对这祖孙三代来说,变成了一个梦。

交警蜀黍再次提醒

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

应铭记于心

原标题:《一线微观|酒驾查处,曝光来了,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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