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分享专栏」第四期 《杀死一只知更鸟》
这本书的主线是种族歧视,讲述的是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南方的一个小镇,黑人汤姆被污蔑强暴了一名白人女子,白人律师阿蒂克斯顶住小镇人们对他全家人辱骂、挑衅和恐吓的压力,仔细调查真相,要求法庭判他无罪,并且义正辞严地呼吁人们要尊重事实、维护人类的尊严与平等。
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没有太明白书名的含义,于是开始回想书中对知更鸟的描述。
阿蒂克斯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关系。但要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莫迪小姐说:“知更鸟唱歌给我们听,什么坏事都不做。它们不吃人们园子里的花果蔬菜,不在玉米仓里做窝,他们只是忠心为我们唱歌。这就是为什么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
知更鸟,代表书中冤死的黑人,代表了没做过坏事却要被杀死的无辜人,它指出了人性深处的恶,那一直扎根在某个阴暗角落,不知何时就会跳出来的恶。恶,本就是人性的一部分,只是有些人任它吞噬,而有些人努力与它作斗争。杀死一只知更鸟,看似不是什么大问题,但隐藏在背后的却是陷入黑暗心灵的无底深渊。
整本书以小孩子的视角为主导,记录了一个个事件,见证了一桩桩罪恶。我认为这样一个视角的选择是点睛之笔。孩子,世界上最单纯的开始,人性便是从这个时期开始形成,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阿蒂克斯用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孩子们做出榜样,不束缚他们,不刻意去教导他们,而是让他们自己去看,去听,去想,去感受。就像他说的,“我将这个世界本来的面貌呈献给你们,丑恶的,善良的,我依心行事,即使有那么多流言蜚语。至于是非对错,由你们自己去判断。”这是一个家长应当选择的正确的教育方式,不隐藏丑恶,也不隐瞒人性。
书中阿蒂克斯在法庭的精彩陈词片段:“但是,在这个国度里,有一个方面,所有的人都生而平等。有一个人类机构能够使一个穷汉与洛克菲勒平等;一个笨蛋与爱因斯坦平等;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与任何一个大学校长平等。这个人类机构是什么?先生们,它就是法庭。它可以是美利坚合众国的最高法庭,可以是最卑微的兼理一般事务的地方法庭。……我们的法庭有它的过错——实际上任何人类机构都不可能尽善尽美;但是,在这个国土上,我们的法庭是推崇人类平等的伟大的机构,在我们的法庭上,所有的人生而平等。”
阿蒂克斯的这段慷慨陈词,彰显了法律应有的人道和公正。在这世界上,从来都不存在绝对的平等,以同样的标准去要求不同的人,带来的只会是虚伪和压迫。但我们仍然要高呼平等,追求平等,我们所说的平等,是指每一个个体,每一个生命,都能够被平等地尊重,都有寻求理解的权利,每个人的立场,都可以不再排外,而是包含着接纳和包容。这当然是阿蒂克斯在追求的东西,也是他试图教给自己孩子的东西。但现实的顽固远远超出人的想象,尽管现场大多数观众都觉得阿蒂克斯会获胜,但结果,法庭最后仍然判定汤姆有罪,随后,汤姆因企图逃跑而被杀死,这场关于正义和善良的抗争,终于还是败下阵来。
但就像阿蒂克斯曾经对孩子们说的一句话,“真正的勇敢是,在行动之前就知道要失败,但还是要行动,不管怎样,要进行到底。你往往失败,但有时候你也能取得胜利。”
《杀死一只知更鸟》告诉我们: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那裁判者如何秉持司法良知?王阳明在《传习录》中的阐释给人启迪:“无善无恶心之体,有善有恶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为恶是格物”。面对每一个具体案件时,裁判者应该明辨善恶是非;作出任何一项司法决策时,裁判者都应为善去恶。无论遭遇何种舆论压力,囿于何种利益困境,都不能侵害一只无辜善良的“知更鸟”。
原标题:《「读书分享专栏」第四期 《杀死一只知更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