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要闻 | 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顺利执行和解
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孔双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与永靖县农村信用社诉永靖县众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永靖县磊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临夏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11月1日、2018年6月22日作出民事判决,但两起案件被告均未按判决归还贷款,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两起案件向临夏州中院申请执行。
截止今年6月,孔双平尚欠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4199680.51元,利息3425913.86元,本息合计7625594.37元。永靖县众和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尚欠永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本金3561385.03元,利息2449098.74元,本息合计6010483.77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及线下传统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进行了约谈。被执行人均称,因经营不善,加之疫情影响,经营活动受到了重大影响,目前状况实在困难,暂无法偿还借款。
考虑到这两起案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积极做思想工作,明理释法,告知其若不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会依法将其纳入失信人名单,并对其个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限制高消费。
最终,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两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均表示理解被执行人的处境,愿意与被执行人和解,被执行人也表示会尽最大努力偿还借款。


期数:2020第143期(总第779期)
供稿:研究室
编辑:杨占林、沈颖华
审核:绽文杰
我们致力于让更多的朋友了解临夏法院,如果您有任何建议、意见或更好的素材,请联系我们......
E-Mail:lxzyyjs@163.com
新浪、腾讯微博:@临夏州中院
我们的微信号:linxiazhongyuan
感谢大家的关注和支持!

原标题:《法院要闻 | 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同时顺利执行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