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独居女子凌晨遭入室抢劫 劫匪一人判5年,一人判10年

2020-06-18 10:34
湖南

湘潭在线6月1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欧阳天 通讯员 鲍鑫 雷文觉)一个损坏的阳台护栏,给了坏人可乘之机,独居女子凌晨遭入室抢劫……6月15日,由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张某、肖某涉嫌抢劫案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肖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19年9月,肖某在小区闲逛,偶然发现一楼一住户阳台护栏损坏,很容易翻墙而入。经过观察,肖某确认该住户黄某为独居女子,于是将情况告知朋友张某,两人密谋寻找合适时机实施抢劫。9月29日凌晨,两人从损坏阳台处潜入黄某家。张某用小刀进行威胁,黄某为免受伤害,通过微信扫码方式转账给张某4100元,张某随后用绳子将黄某捆绑起来。两人逃离现场后,张某分给肖某200元钱。黄某挣脱捆绑后向警方报案,警方根据线索,迅速将张某和肖某抓捕归案。

雨湖区检察院认为,张某、肖某以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雨湖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采纳,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检察官提醒独居人员尤其是独居女性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无论在不在家都要锁好门窗,有条件的可安装防盗设施;切不可将钥匙等重要物品放在门口的鞋柜、地垫等容易被他人拿到的地方;不要轻易给陌生人开门。若发生危险情况,要先避免自身受到伤害,确认自身安全之后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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