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四建】沉睡的“僵尸车”,该醒醒啦!

2020-06-17 08:30
河北

4月29日,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召开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程部署会,对打击假牌套牌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僵尸车”、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等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其中涉及到整治“僵尸车”问题: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规范我市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应、媒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张家口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全市开展“僵尸车”集中清理整治专项行动!

哪些车辆属于“僵尸车”?

“僵尸车”是指长期停放、长期弃用、占用公共资源停放、影响市容的车辆,包括各类汽车、新能源汽车、二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四轮车等。

重点整治区域

张家口市辖区及各县城区所有城市道路,含未通车路段、断头路、公共停车场、背街小巷等周边道路公共部位。

都有哪些整治措施?

全面排查 核实信息

01

对发现的僵尸车,及时采集车辆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等内容,搜集固定车辆形态和停车地点等证据。

区别对待 集中清理

02

▸对于车辆关系人信息明确并能够及时联系上的,通知其限期处置。车主逾期不驶离的将依法进行拖离;

▸对停放在道路、公共停车场及其他公共部位违反停车规定的“僵尸车”,车辆关系人信息不明确无法告知的,将车辆拖移至指定地点集中统一停放;

▸拖移的“僵尸车”将实行分区域集中清理。“僵尸车”拖移至指点地点的,再次通知车主,督促车主限期处置。

公告通知 分类处置

03

已拖移“僵尸车”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后,依法分类进行处理:

▸拼装、报废车辆,由公安交管部门强制报废;

▸涉嫌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移交刑侦部门处理;

▸扣留车辆逾期不来处理的,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超过6个月仍无人认领的,以无主车辆进行处理。

很纳闷,为什么这些车成了不受主人待见的“僵尸车”?

究其原因也是多种多样,有的是不愿交罚款的(缴纳几百分的罚款比自身车价还贵)这种就无法走正规途径注销车辆;有的是被车主遗弃的;还有的是被盗了追回来的。不管怎样,车主就是不要它们了。

但是这些“僵尸车”,有的既占停车位,又影响市容,还存在交大交通安全隐患,是一种新型的城市垃圾。

呵呵

再不开走可就要被拖走了!

是时候该好好整治这些“僵尸车”了!

近日,为进一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营造干净、整洁的环境卫生,我区交警社区齐发力,重拳清理“僵尸车”,全力以赴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僵尸车”在小区停车位、便道长期停放,不仅影响小区环境,更占用日益紧张的公共资源,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此次行动有效解决了影响居民群众生活出行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净化小区道路环境,深受居民的好评。

煤矿街道

早在5月9日,煤矿街道梧桐街社区的工作人员就将《自查自清通知》张贴在各单元楼门上,并由网格长、楼门长分别发送至各个业主微信群,保证通知到人。从5月20日开始,交警大队陆续前往隆旭、河西等小区开展清理僵尸车行动,截至新闻发稿,区交警大队共排查清理20余辆"僵尸车"。

点击查看视频

视频来源:下花园电视台

城镇街道

前期,城镇街道龙兴路社区利用居民微信、QQ群,LED显示屏等载体,大力宣传整治“僵尸车”工作,通过前期全面摸排,确定小区内停放超过半年以上的“僵尸车”车辆,并逐一张贴告知单,明确告知限期自行清理,逾期未自行清理的视为无主废弃物由相关部门统一清理。

在清理过程中,交警大队和社区网格长分情况采取多种办法联系车主,对无人认领未开走车辆进行拖运清理,并做好记录和标记,以便车主将来认领确认。

此次行动,共清理鸿翔家园小区“僵尸车”车辆10余辆。

网友们也对此次整治拍手称赞

很多市民反映其小区内也存在诸多“僵尸车”,那公安交警部门到底有没有权利上小区清拖“僵尸车”?小福特意咨询了相关部门,这里给到一个官方答复。

“僵尸车”居民小区内停放的处置

1. 违法停放在消防车通道内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应当对占用小区消防车通道违法停放的“僵尸车”进行取证,同时,及时联系当事人,责令其改正,并依法处理。

2. 涉及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案件的。公安机关对停放在小区内的“僵尸车”进行查证,对涉及治安违法或者刑事犯罪的车辆,由案件承办单位根据行政和刑事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对车辆依法采取扣押等强制措施。

3. 不涉及违法犯罪案件的。此类车辆处置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围,公安机关无权直接强制拖离,应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协调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说白了:有很多市民投诉的小区内“僵尸车”多属于不占用消防通道及不涉及治安违法或刑事犯罪案件的车辆,属于上述情形中的第三条,但是公安机关缺乏相关法律依据直接去清拖“僵尸车”,那么就需要小区物业及社区(无小区物业的应向社区反映)进行协调处置;同时,公安机关也会全力配合通知联系车主,劝其主动妥善处理好其“僵尸车”。

所有驾驶员

请关注、了解相关规定

及时合法处置名下车辆

避免出现上述情形!

温馨提示:各位车主,如果您的车辆已无使用价值,达到报废期限或者需要报废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车辆交由有资质的汽车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并到车管所部门办理车辆注销登记。否则,将影响你购买新车后办理注册上牌等业务。

福地下花园(中共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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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 | 袁姝琦 责编 | 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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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三创四建】沉睡的“僵尸车”,该醒醒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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