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赌博、偷树......巨鹿公安破获多起案件

2020-06-14 20:10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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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巨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侵财犯罪侦查中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破获一起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受骗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万余元。

2020年6月2日,刑警大队侵财犯罪侦查中队接郭某报警称:有人以帮其挣钱为名,通过手机先后诈骗其钱款1万余元。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并通过信息研判逐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信息。6月8日,办案民警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池某(男,19岁,石家庄市赞皇县人)抓获归案。经讯问,池某对其诈骗郭某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办案民警已将郭某被骗钱款如数追回,犯罪嫌疑人池某已被巨鹿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天上不会掉馅饼,别被镜花水月的小利蒙蔽了双眼,尤其不可轻易将手机验证码等应当保密的个人信息告诉陌生人。一旦不慎被骗,一定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无论案值大小,民警将会一查到底,坚决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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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两专一治理”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巨鹿县公安局阎疃派出所立足本职,多措并举,深挖线索,于近期破获一起滥伐林木案。

2020年6月8日,阎疃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排查中发现黄马庄村北至邢衡高速桥南的开发路两侧的杨树被伐。阎疃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警力进行摸排、取证,确定伐木人员为巨鹿籍男子张某勋、王某波、郭某龙、杨某广等4人。该4人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擅自购买、采伐位于阎疃镇黄马庄村北至邢衡高速桥南的开发路两侧的杨树共计113棵。

6月10日,经林业部门评估,张某勋、王某波、郭某龙、杨某广等4人滥伐杨树面积已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涉嫌滥伐林木罪。目前,巨鹿县公安局已依法将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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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两专一治理”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巨鹿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对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出重拳、狠打击,于近日发现并查处一起聚众赌博案件。

根据县公安局党委安排部署,新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内进行巡逻排查过程中,发现商贸城市场某住宅内疑似有人聚众赌博。新华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侦查、摸排,确定该住宅内确有赌博行为。6月9日,新华派出所联合巡特警大队对该处赌博窝点进行收网,当场抓获涉赌人员9名。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翡在该处住宅中开设赌场收取费用,违法行为人李某冲、孙某辉、赵某普、赵某国、姚某军、李某阳、赵某君、孙某起等8人聚众参与赌博。

在铁的证据面前,李某冲、孙某辉、赵某普、赵某国、姚某军、李某阳、赵某君、孙某起对自己参与聚众赌博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马某翡对自己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亦供认不讳。目前,巨鹿县公安局已依法对李某冲、孙某辉、赵某普、赵某国、姚某军、李某阳、赵某君、孙某起等8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5日并处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法将马某翡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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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亮剑2020”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两专一治理”集中行动开展以来,巨鹿县公安局巨鹿镇派出所对辖区内各类违法犯罪采取严厉打击态势,于近日查处一起非法储存、销售危险物质案件。

2020年6月11日上午,巨鹿镇派出所副所长闫立泽带领民警卢卫科、王林源对辖区例行安全隐患排查时,发现一里庄村村民吴某会家中经营灌装氧气、氩气等压力气体,现场有50公斤压力罐24个,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民警随即对涉案压力罐就地封存,并移交应急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经查,吴某会未办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属于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吴某会本人亦对其非法储存、销售灌装氧气、氩气等压力气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巨鹿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吴某会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巨鹿镇派出所此次安全排查行动,及时剔除了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力打击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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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4日,巨鹿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排查工作中发现:王虎寨北坚台村一处橡胶加工厂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直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派出所民警随即将工厂负责人薄某周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同时联系巨鹿县生态环境局对该橡胶加工厂做进一步调查。

经询问,薄某周对自己将废气直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巨鹿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薄某周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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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堤村派出所以维护辖区居民合法人身权益为着眼点,及时查处一起冒名办理身份证案件。

5月20日,辖区居民张某霞来到堤村派出所,称其身份证到期,要求办理二代身份证。户籍民警冯伟晔经查询了解到,张某霞的身份证并未到期,而且发现系统内照片不是张某霞本人。随后,民警向张某霞核实情况。经张某霞辨认,户籍系统上的照片是其表妹张某妹。但张某霞称其只申领过一张身份证,对其表妹冒用身份信息的事情并不知晓。

堤村派出所民警随即传唤了张某妹。张某妹到案后交代称:其在2012年尚未办理户口,因当时外出打工需要使用身份证,便冒用其表姐张某霞的户籍信息骗领了一张身份证。目前,堤村派出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张某妹作出行政警告并处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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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巨鹿公安

原标题:《诈骗、赌博、偷树......巨鹿公安破获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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