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待遇提升! 内蒙古做了这些工作

2020-06-12 17:01
内蒙古

教师工资改革,一直是社会热点,这些年自治区积极落实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待遇提升,保障机制更加完善,这也让教师职业的吸引力有所增强。

最近,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内蒙古各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基本实现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部分地区甚至已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自从2018年自治区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区内一些盟市积极作为,推进中小学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提高教师待遇。

以兴安盟为例,目前,兴安盟1万多名教师晋升职称,占全盟中小学教师一半以上,人均工资每月增长了598元,同时出台了连续三年为每名教师平均增加24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政策。2019年,兴安盟中小学教师工资平均水平比2017年增加了2万多元,高出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11000元。

特别是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各地提高幅度较大,有三个盟市已经提高到人均每月1066元,五个盟市提高到人均每月800元,进一步调动了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

目前,内蒙古各地中小学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基本实现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下一步,自治区还将继续加大中小学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力度,在已有政策措施的落实推进过程中加强督查,加强指导。

@腾格里新闻

原标题:《教师待遇提升! 内蒙古做了这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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