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到南昌县法院调研指导
2020-06-11 03:02
江西
6月9日上午,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一行三人到南昌县法院调研涉小微企业劳资纠纷执行工作情况,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东等陪同调研,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及小微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胡建华围绕涉劳资纠纷诉讼执行、建设“法院+工会”劳资纠纷调解室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执行局法官助理陈觉晓对涉小微企业劳资纠纷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作汇报。
小微企业代表就疫情对小微企业产生的影响,涉及劳资纠纷处理方式做介绍,并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县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围绕衔接法院涉小微企业劳资纠纷执行工作开展讨论。
张萍提出,基层法院在做好执法办案的同时,要加强信息调研工作,为上级领导决策部署畅通信息来源。
邹中华对南昌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感谢,强调涉小微企业劳资纠纷关乎广大劳动者切身权益,关乎小微企业生存发展。
邹中华
✦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常态执行工作沟通机制。信息共享,联合人社局、市监局、仲裁院、工会等部门做好调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涉小微企业劳资纠纷化解在萌芽。✦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活用执行和解,引导劳资纠纷双方妥善处理矛盾,对案件数量多、标的大的执行案件,可以采取督促其分期分批履行方式,在能够解决执行案件的同时给小微企业留有继续再经营再生产的余地。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可能造成企业继续生产经营困难的查冻扣,对法定代表人的拘传、拘留要慎之又慎。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让小微企业经营者知法、懂法、守法,诚信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合理合法对待劳动者提出的诉求,避免小微企业和劳动者走向对立。对于小微企业经营者出现的违规违法经营,恶意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行为,严厉打击惩戒,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失信”的法治氛围。
✦提高执行法官综合能力。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要深入调查了解、倾听劳资双方意见,避免就案办案,机械、麻木执行,造成不利影响,切实做到“让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
文字供稿:陈觉晓
原标题:《省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邹中华到南昌县法院调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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