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索要误工费引争议,交通法庭法官情法并施促和解
2020-05-31 03:15
安徽













鉴于原、被告双方对其他损失争议不大,李昭平法官安抚朱某情绪之余,从法律角度对其主张的误工费进行针对性释法。向其解释事发时她的年龄已超过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如果一定要主张自己存在误工损失,就必须提供确切的证据,若没有相关证据就不能支持她的诉讼请求。在法官提出合理解决方案后,朱某转变了态度,主动放弃了误工费。随后李昭平法官多次与保险公司负责人交谈,从人道主义角度劝说保险公司多考虑朱某的年纪和受伤情况,希望可以为朱某多争取一点赔偿金。面对如此为民的法官,保险公司让步了,同意在原有的赔偿金额上增加3000元。



太阳与向日葵

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受到伤害就医治疗或休养期间无法进行生产劳动和获得报酬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包括受害人因此而未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其他补贴等。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后,若要主张误工费,就必须提供相关证据证明。
完
撰稿:陆 菲
原标题:《七旬老人索要误工费引争议,交通法庭法官情法并施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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