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董事长宋鑫:推动长江大保护 需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2020-05-26 12:54
上海

原创 李欣 中国环境

“长期奋战在污染治理一线,特别是过去两年,在深度参与长江大保护项目中,中国节能从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来看,长江生态修复正在由单一分散污染治理转变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但目前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宋鑫说。

近年来,长江经济带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施以来,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0年一季度长江流域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提高到94.5%,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到0.4%,同比降低1.4个百分点。

长江大保护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同时,流域内整体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依然任重道远。面对当前的长江经济带污染治理问题,宋鑫委员就如何提升长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发出了来自治理一线的声音。

探索系统化治理新模式

宋鑫委员指出,长江大保护的系统性问题目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开展环境诊断和污染治理过程中,水污染治理、岸线整治、山体修复、固废处置、居民搬迁等问题,彼此间相互关联、相互影响。如果只将这些点状问题分而治之,只会“按下葫芦浮起瓢”。

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发挥环境综合治理效用。对此,宋鑫说:“建议加强市县政府各部门协同力度,按照“中医整体观”的系统方法,规划并落实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将具有内在关联的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捆绑打包。”

作为试点城市的湖北省咸宁市,探索出“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环境监管模式,通过对生态环境的“多维度”数据采集,解决了目前环境监测体系不健全、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实现了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智慧监测和精细化管理。

此外,宋鑫还建议从国家层面适度整合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资金。在税收减免、审批流程、土地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性支持,特别是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域和项目,加大对地方环境综合治理实践的支持力度。

加快升级环境治理产业

“目前,我国环境治理产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产业集中度较低,缺少综合性环境治理平台。”宋鑫对环境治理产业现状给出了分析:“事实上,从整个行业来看,拥有全面的污染治理能力、能够整合各方环境治理专业力量的企业非常少。”

以处理处置固体废弃物为例,在长江沿线分布着许多地市级城市,其固废处置主体大多以城区和郊区、县城和农村并行的形式存在。同时,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环节又存在不同的运营主体。对于这种碎片化的固废处理处置方式,宋鑫委员认为,一方面,可能产生处置盲区或重叠区;另一方面,在突发应急情况下不易统筹协调。

对此宋鑫建议,从国家层面整合资源,培育大型企业集团,打造业务覆盖面广、产业链完整的世界一流的环境治理企业。积极推动技术进步和商业模式的创新,引领环境治理产业升级。特别是在长江和黄河流域,支持行业龙头企业通过并购、合作、无偿划转等手段,聚集分散的优势资源,提升流域保护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同时,在地方政府层面,亦要统筹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地方应支持环境治理综合解决方案的落地,允许多种固废处理、城乡污水处理和供水、河流湖泊、矿山、土壤等环境治理项目打包一体化规划实施;针对重点环境治理区域,给予更灵活的土地政策,允许环境治理与土地出让捆绑招标,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区域绿色转型发展;探索建立区域环境绩效服务模式,对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实施综合考核,按效付费。

创新发展绿色金融产品

宋鑫委员表示,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工程是一项繁重的系统性治理任务,其涉及大部分项目表现为前期投资大、投资回收期长、整体收益率低、公益特征显著等特点。因此,需要更多的长期稳定资金,以保障企业维持正常运行。

“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环保企业的融资渠道不多、融资期短、配套融资渠道不足,特别是优质股权类和债权类资金稀缺,严重制约行业发展,企业难以更好地提出并实施环境污染治理综合解决方案。”宋鑫提出了自己的担忧。

对此他建议:制定符合生态环境治理特点的金融政策及配套金融创新产品。例如适当延长贷款期限,最长可至30年;提供专项贷款额度,以保障长江大保护信贷资金投放;进一步完善财政绿色专项债的标准,适度放开地方政府发行量;简化长江大保护相关贷款的审批流程,以保障长江大保护项目的顺利开展。

来源:中国环境

编辑:乔建华

更多精彩,请关注中国环境APP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

版权声明

中国环境报社旗下媒体包括中国环境报、《环境经济》杂志、中国环境APP、中国环境网、中国环境微信、中国环境微博等。为维护自身版权利益,制止非法转载行为,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1、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凡在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和微博等公开传播平台上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须事先取得中国环境报社的书面授权后,方可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和转载,且必须为作者署名,并注明来源,同时按有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向中国环境报社支付版权费用。

2、任何媒体机构及营利性组织,未经书面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中国环境报社所属版权的新闻作品。对于侵权行为,中国环境报社将予以警告。

3、对于警告无效者,中国环境报社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公开谴责、向国家版权行政主管部门举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等多种措施以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届时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侵权人承担。

4、对于各类非法转载行为,欢迎读者举报。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节能董事长宋鑫:推动长江大保护 需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