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皖平代表:应尽快制定《动物保护法》严惩虐杀动物行为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20-05-24 14:46
来源:澎湃新闻

5月2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处获悉,两会期间,他联名三十位代表提交了一份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的议案。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 受访者 供图

赵皖平指出,我国作为世界上饲养最多各类动物的第二大经济体,至今没有一部综合性《动物保护法》,无论对于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还是引导人民向善,都极其不利。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尊重生命、爱护动物的理念也随之深入人心。”赵皖平说,“滥食野味不仅与野生动物保护法不完善相关,也与我国长期缺乏一般性动物保护立法相关。在世界各国早已将动物保护立法视为社会治理重要措施的新时代,我国在紧急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同时,也应该尽快将《动物保护法》制定纳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引导民众爱护动物,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善治。”

社会中长期存在一些虐待、虐杀各类家养动物的行为得不到有效制止。2019年10月,《河北青年报》报道了有人以35元售卖70G虐猫视频的网络兜售暴力血腥视频事件。在共计70G的视频里,充满了烟头烫、脚踩踏、电击猫等各种无法想象的虐待动物直播画面。而虐猫者猖狂宣称虐待动物不犯法,警察不会抓他。

虐待动物行为也发生在在校大学生身上。2020年4月,澎湃新闻曾报道,山东理工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大四学生范某某虐杀流浪猫。他在80只猫活着的情况下,采取剥皮、掏肠、挖眼、拔舌、开水烫身、电钻爆体爆眼、火烧猫身、电击等惨无人道的手段虐杀,全程拍成视频,通过微博、QQ等社交平台传播并贩卖。

“残害生命的恶劣行为会极大地影响社会和公众心理健康,利用信息技术和网络传播虐杀动物视频,会严重影响青少年心身健康,对社会产生极其恶劣深远的影响。“赵皖平说,2019年9月25日,农业农村部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5074号建议的答复”中指出,“对社会公众普遍反对的残忍虐杀动物等行为,由于缺乏相关立法规定而难以实施有效打击,确有必要完善立法。”

赵皖平指出,我国现有《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生猪屠宰条例》、《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各省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动物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刑法、渔业法、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其他法律规范中涉及到动物保护的零散规范。但这些规范过分零散,配合不协调;保护范围过窄、法律之间缺乏衔接;立法理念陈旧,没有对虐待动物加以严格界定和防范,惩罚力度不够。因此,我国亟需制定一部立意高远、可行性强、能够有效保护动物、防止动物受到虐待的综合法律。

赵皖平在建议中提出,应尽快制定一部由中国文化特色的爱护动物法,将传统的仁爱文化纳入其中;在10年义务教育中强制纳入尊重生命、爱护动物教育,教化民众,养成文明、善待弱小和动物的习惯,减少暴力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在爱护动物法框架下, 针对不同的动物制定不同的保护策略和细则,防止各类动物受到虐待。按照饲养动物的不同目的,将动物分为农场动物,实验动物,伴侣动物,工作动物,娱乐动物和野生动物,分别制定规则,保护动物免受虐待,增加动物福祉,促进和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

制定切实可行的罚则,有效地惩罚针对动物的犯罪。对于严重虐待和虐杀动物行为,列入刑法,加重处罚。同时对于青少年轻微的虐待动物行为加以矫正,规定社区劳动、或听取爱护动物课程。

严禁网络传播虐待虐杀动物视频,严格监督网络媒体出现此类虐杀行为和虐杀动物视频,管制虐杀动物的作案工具,例如弹弓,弓箭和一些电击设备等,禁止针对动物的犯罪工具在网络流通售卖。

另外,在动物保护法未制定之前,赵皖平建议,在《治安管理法》中纳入防止虐待动物一章,将虐待动物行为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有效改善社会风气和治安,惩罚暴力血腥行为,有效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