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速递】公安部:6月1日起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

2020-05-23 05:43
天津

记者从天眼查了解到,自公安部部署“一盔一带”行动以来,截至5月18日,以工商登记为准,全国共新增成立了3503家头盔产业相关企业,主要分布在东部沿海省份。

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不法分子开始在售卖头盔上打主意,两天时间里义乌市反诈中心就接到12起购买头盔被骗的警情——不法分子通过微信群、QQ群发布出售头盔信息,以货源紧张为由,抓住被害人急于囤货的心理,后以收取贷款的名义实施诈骗。

朋友圈卖头盔的商家

出现诈骗:

义乌市两天接到12起购买头盔被骗警情

5月18日,义乌市反虚假信息欺诈中心发布警情通报,“诈骗分子通过微信群、QQ群发布出售头盔信息,以货源紧张为由,抓住被害人急于囤货的心理,后以收取货款的名义实施诈骗,作案手段与购买口罩等防疫物资类诈骗案件类似。”仅5月17日、18日两天时间,义乌市反诈中心就接到购买头盔被骗的警情12起。

新安晚报曾报道,5月19日,合肥一市民就遭遇了头盔诈骗。通过微信交了4000元定金购买头盔,却被卖家拉黑。

诈骗手法:

利用低价吸引买家,要求用即时到账的方式付款

5月20日,记者也辗转添加了一位通过微信渠道售卖头盔的卖家。对方表示,头盔分为批发和零售,如果是批发价格为32一个,零售价格为80一个,批发10个起卖。付款上不能走闲鱼或者淘宝链接,而是直接提供一个二维码给买家扫码,“走不了,没有时间去弄这些,还要审核,来不及了。”整个交流页面,微信系统一直提醒:“注意核实对方身份,谨防诈骗。与对方发生资金往来可能存在风险。”对此,卖家回应是此前接到同行举报。

朋友圈卖口罩的商家,要求用二维码进行付款

如何提防此类诈骗?

不法分子的常用手法,是利用常见的二手商品交易网站及交流平台,如X鱼、XX同城、微信群、QQ群等发布一些虚假的低价商品出售信息。当有猎物上钩,骗子就会让对方扫二维码付款,或者添加微信、QQ等方式,通过红包等直接付款到账的支付方式,随后将买家拉黑。所以,市民在网购时一定要认准正规购物网站、不明商家,特别是直接付款到对方微信、QQ账上的,价格再诱人也不要买。如果是卖家提供的二维码或链接,买家也不要轻易的点击,很有可能内置了木马程序,会盗窃手机内的个人信息。

民警提醒,购买任何商品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微信、QQ此类购买渠道,一定要注意甄别,谨防诈骗。

公安部密切关注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涨价问题

要求各地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积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严查价格违法行为

为有效保护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行动以来,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坚持宣传引导先行、行业示范引领,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群众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明显增强。

随着电动自行车安全头盔需求集中释放,部分企业和平台销售的安全头盔价格暴涨。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系沟通,并指导各地公安机关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严查价格违法行为,斩断哄抬头盔价格的违法链条。

公安部要求,各地要稳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6月1日起,执法处罚的范围限定为骑乘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汽车不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继续开展宣传引导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帮助群众配备安全头盔,提示有头盔的群众自觉佩戴头盔,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实施依法查纠的时间,并注重人性化执法、理性执法、柔性执法,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公安部提示广大驾驶人、乘车人,安全头盔、安全带能在关键时刻保护您免受致命伤害,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主动系好安全带。同时提醒安全头盔生产、销售企业,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做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不做扰乱市场秩序的事,不做违法犯罪的事。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企业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稿件来源:每日新报

原标题:《【新政速递】公安部:6月1日起不戴头盔处罚仅限于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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