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完成11个分局和天津港分局撤并转隶
官方媒体近日公开的报道披露,从2018年年底开始,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全面启动公安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了11个分局和天津港分局的撤并转隶,变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
5月14日,《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刊发的报道《“系统重塑”触发“化学反应”——天津公安改革强警新观察》称,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天津市公安局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革除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深层次问题,通过“系统重塑”触发“化学反应”。
报道提到,按照“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的思路,一年来,天津市公安局先后将所属单位数量由56个大幅精简至45个。例如,将预审总队、执法监督处职责划入法制总队;整合督察、审计、信访等职能并组建督察审计总队;撤销非机动车管理处、保安业监管处并将其职能划入治安管理总队。
除了合并同类项,天津公安还以专业化为导向,新组建了警务航空总队、国际警务合作处、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总队、京津冀警务协作总队等,与现代警务发展同频共振。
另外,报道同时提到了滨海新区公安局的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由于历史沿革,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自身下辖了11个分局,然后才是派出所。‘层级多不说,我们原来29个内设机构以业务指导为主,直接参与实战不多。’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政委刘永安说,一年来,他们痛下决心,一次性全面撤并11个分局,变三级管理为两级管理,将431个机构优化为270个。”
事实上,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注意到,上述《新华每日电讯》报道提到的滨海新区公安局“撤并11个分局”等内容,《人民公安报》5月7日也曾予以了详细报道。
“公安体制改革之前,在滨海新区,除了滨海新区公安局以外还有11个公安分局。这11个公安分局既有属地公安分局,也有治安分局,还有企业公安局,管理体制不一。”报道介绍,“为破解难题,提高警务效能,从2018年年底开始,滨海新区公安局全面启动公安管理体制改革,顺利完成了11个分局和天津港分局的撤并转隶,机关内设部门整合为19个,派出所整合为48个,派出所警力占比53%,执法执勤警力达到了总警力90%以上,构建了指挥统一、上下贯通、层级精简、事权清晰、布局合理的整体警务管理架构。”
2009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天津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撤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设立滨海新区,以原三个区的行政区域为滨海新区的行政区域。2010年1月,天津滨海新区挂牌成立。
据天津滨海新区政府网站介绍,滨海新区位于天津东部沿海,常住人口300万,面积227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153公里,管理5个国家级开发区和21个街镇,是北方首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