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骑车不戴头盔或将被罚!河南有城市已公布处罚标准

看过来了
以后出门少这一个动作
处罚事小
严重的还将危及生命
不是小编危言耸听
看完视频
以后不用别人提醒
您自己都会牢记心间
点击视频,看详情↓↓↓
没错
就是公安部交管局统一部署的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规范使用安全带
▼

很多人不习惯
嫌热、嫌麻烦
担心发型会乱
无法露出自己精致的脸庞!
下面这位大哥就用自己的亲身经历
告诉大家
骑车戴安全头盔有多重要
关键时刻
它真的能“保命”啊!
不信?
戳下方视频
看他骑电动车被汽车撞飞后
安全头盔是怎么保住他的性命
↓↓↓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
这名大哥被撞飞后
头部重重的落在地上

头部并无大碍
只是身上受了点轻微伤

那你再看看下面这些人



活生生的案例就在眼前
各位亲
咱的身体真没汽车硬
别嫌天热麻烦
骑车戴好头盔
保护好自己最重要!

可能大家该问了
选择什么样的头盔比较合适呢?
一般头盔主要分4种
“全盔”、“3/4盔”
“半盔”、“上掀式盔”
全头盔
全盔:保护了头部所有位置,包括下巴,是防护效果最好的一种头盔。但这种头盔因为透气性不好,冬天还好说,夏天佩戴它就比较闷热了。如果你经常往来于城乡之间,要时常在公路上与汽车同行,那可以考虑这款头盔。

3/4盔:这种头盔只保护了头部的四分之三,所以得此名。它兼顾了防护性和透气性,是比较常见的一款头盔。如果你想要防护性好,但又不至于太闷,那就选它。

半盔:是目前马路上比较常见的头盔,虽然佩戴方便,但它并不能很好的保障驾驶员的安全,因为它仅仅能防护头顶区域的安全。如果你需要经常摘戴头盔,它确实挺方便的。

上掀式盔:它是全盔的一种“补充款”,它可以把下巴装置完全翻上去,从全盔变成3/4盔。它对于一些头比较大的骑车人来说,既能方便佩戴,又能得到全盔的保护性。

来看看不同头盔保护下
你的头部保护是怎样的?
点击视频,看详情↓↓↓
戴头盔是为了在发生事故时
降低伤害,保护自己
但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
绝不能只佩戴安全头盔
这些细节你也要注意
▼
上路行驶请走非机动车道,未设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右行驶;
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横穿、不突然变道;
不违规载人(只能载一名12周岁及以下的儿童);
过路口请走人行横道,注意礼让行人、避让机动车;
限行时段、路段,不得行驶;
遵守交通标志指示,服从管理人员指挥。
目前
河南已有两地发布相关信息
三门峡
近日,记者从三门峡市交通管理支队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统一部署,三门峡市公安局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汽车驾驶人、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二)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三)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
二、整治范围
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
三、整治步骤
(一)宣传引导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为集中宣传阶段,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集中宣传阶段,对未规范使用安全带、戴安全头盔的,以批评教育和纠正为主。期间,在主要路段、路口设立学习体验教育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以及未使用安全带的汽车驾乘人员,要进入教育点通过观看违法事故视频、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参加志愿劝导活动、朋友圈集赞等方式,学习体验上述违法行为的危害,学习体验结束且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
(二)查纠处罚阶段。自6月1日起,我市与全省、全国同步开展“一盔一带”查纠活动,严查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以及汽车驾乘人员未规范使用安全带交通违法。对违法行为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涉及出租、客运、校车、班车、快递、外卖等行业的同时抄告企业及主管部门;对驾驶人、乘车人违法频发的企业,将建议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曝光、依法处罚或停业整顿的方式,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不服从管理,有意制造事端,造成一定影响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处罚标准
(一)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记2分,罚款5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罚款20元。
(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批评教育。
(三)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20-5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10元。
(四)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10元。
(五)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记2分,罚款20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10元。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自觉系上安全带,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南乐县
5月12日,濮阳市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通告:自2020年6月1日起,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通 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减量控大”交管工作总要求,全力推进公安部交管局、河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彻底纠正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正确佩带安全头盔和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陋习,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自2020年6月1日起,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以及机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特通告如下:
一、依法查处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依法查处汽车驾驶员和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加强警示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
四、对拒不配合工作,妨碍民警执法的,将移交治安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专项整治期间,公安交警采取电子监控抓拍系统与路面现场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广大驾驶员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南乐公安交警将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规范执法,请广大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摒弃交通陋习,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特此通告。
南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5月12日
焦作市
5月13日,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发布通告,为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报请有关部门备案,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辖区的电子监控设备于2020年5月20日开始对驾驶人、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和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处罚,请机动车驾乘人员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生死间不能靠运气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才是预防事故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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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民生大参考
原标题:《速看!骑车不戴头盔或将被罚!河南有城市已公布处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