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关于杜绝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的通告

2020-05-07 21:08
宁夏

关于杜绝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们:

2020年5月3日上午,利通区古城镇左营开元小区居民因私拉电线充电导致电动车起火,致使3辆电动车、1个天然气箱、4只天然气表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该小区地下车库均安装了智能充电设备,1元能充4小时,且允许免费停车。但居民仍然私自从楼上拉线为电动车充电,造成了严重后果。当事人既要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还要面临行政拘留处罚,教训十分惨痛。当前正值吴忠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自觉规范电动车充电、停放行为,充电就找充电桩,停车就找停车位。有地下停车库且安装了智能充电设备的小区,电动车一律在车库充电、停放。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精神,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灾防范工作通告如下:

一要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小区充电桩设置标准要求:地上充电桩的安装位置在规划选点时要选择空旷地带,要避开行人密集、楼道门口、天然气管道等地方;设备所安装的端口要求一个端口一路线,线材统一为国标电路线材,电表至设备间的主线为十平方,每路端口线为四平方;对所有的设备都要进行保险投保,如果出现因设备故障原因导致火灾造成的事故及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进行理赔。

二要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公民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三要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们,私拉电线充电贻害无穷,维护公共安全人人有责。让我们迅速行动起来,以主人翁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拒绝私拉电线充电行为,营造和谐安全生活环境,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宝贵力量。

再次感谢大家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最后,祝广大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吴忠市利通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5月

来源:多彩利通

中国加油

原标题:《【通告】关于杜绝小区内私拉电线、飞线充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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