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审判异地管辖的通告
2020-05-07 04:46
海南
文昌市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审判异地管辖的
通 告
为有效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问题,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深入推进法治海南建设,营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琼高法[2020]74号文《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的通知》要求,自2020年5月1日起,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各基层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在一中院辖区内实施“轮转式”异地管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5月1日起,原由文昌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现由琼海市人民法院管辖,文昌市人民法院管辖澄迈县人民法院原管辖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含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二、尊重原告管辖选择权。经释明,原告坚持在文昌市人民法院起诉的,文昌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三、坚持“立在本地、办在异地”原则。原告可以在文昌市人民法院就近起诉,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会为原告代收诉讼材料,通过跨域立案移送至相应的管辖法院,并提供风险提示、立案指导等诉讼服务。
附:
琼海市人民法院地址:琼海市银海路74号。
原标题:《文昌市人民法院 关于行政审判异地管辖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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