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人:无论你骑电动车还是开车,都要注意啦!
@所有淮北人
无论你是骑电动车
还是开车
都要注意啦
大严查就要来了!
针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是否使用安全带,安徽在全省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5月31日前主要是宣传引导,6月1日开始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届时将对车内不系安全带、骑电动车不戴头盔等违法交通行为进行查处。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汽车驾乘人员均需使用安全带,包括驾驶位、副驾驶以及后排乘车人员,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可处100元记2分的处罚,其余乘车人员不系安全带可处警告或罚款50元处罚。
目前除了摩托车,一些电动车尤其是共享电动车驾驶员不戴头盔现象较为普遍,对此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也是在查处范围内,具体如何处罚细则尚未出台,考虑以站岗执勤、学习教育、发朋友圈集赞等形式为主。
此外,交警部门正联系共享电动车汽车,建议企业完善配套措施。
头盔和安全带是驾乘人员
在遇到危险时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骑电瓶车没戴头盔
开车乘车不系安全带
就等同于没戴口罩
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关于电动车上牌等问题
省城合肥近日召开了
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
许多问题给出了答复
问题一
Q:
合肥市何时集中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A:
自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力争2020年内实现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全覆盖”。
问题二
Q: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适用对象有哪些?
A:
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经当事人申请,按如下规定受理登记:
(1)2019年4月15日以前购买的(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和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上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2)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的(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和获得CCC认证证书且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3) 对不符合新、旧国家标准,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通行标志,登记时间为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登记上牌期满后,仍未申领临时通行标志的,禁止上路行驶。
问题三
Q:
这个只明确了电动自行车,但不带脚踏的电动车也几乎占据了电动车的大半壁江山!请问,现在电动摩托车怎么上牌?
A:
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发放临时通行标志,纳入非机动车登记范围。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不属于此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范围。另外,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规定,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可以对摩托车的通行采取限制措施,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问题四
Q:
电动三轮车可以上临时牌照嘛?
A:
今年6月1日至12月31日的临时牌照发放对象是:不符合新、旧国标的在用两轮电动自行车,所以电动三轮车是不可以申请临时牌照的。
问题五
Q:
对于未办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志的,如何处理?
A:
现阶段以教育为主。2021年1月1日起,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领取临时通行标志仍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格查处。
问题六
Q:
电动自行车上牌收费吗?
A:
经省市相关部门支持,此次集中办理期间(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免收号牌费用。
淮北将于何时给电动车上牌?
政策怎样执行?
有消息小布将第一时间告知大家
来源:综合网络
原标题:《@淮北人:无论你骑电动车还是开车,都要注意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