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临漳这样宣传
每年的4月20日-26日是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市场经济繁荣,
4月22日-4月26日,临漳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发改局等单位
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4月24日,由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多部门围绕“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主题,
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维权行动,
在天奕商厦和华康药房进行专项检查,
对存在假冒专利和标注不规范行为的商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在建安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展示台,开展“知识产权与健康中国”宣传活动,
向群众发放知识产权明白纸300余份,
设置宣传展板16块,解答相关问题30余次。
并联合到永不分梨、中捷医疗等企业进行走访和座谈,
现场对企业讲解知识产权保护
及发明专利申请等相关事项。
为积极推进以围绕“强化版权治理,
优化版权生态”主题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小编邀请您一起了解知识产权法律法规。
什么是著作权(版权)?著作权(版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依据著作权法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权利的总称。
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著作权人的权利有两种: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什么是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又称“著作权主体”,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保护?①文字作品;②口述作品;③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④美术、建筑作品;⑤摄影作品;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⑦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⑧计算机软件;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权被保护的期限是多久?情形一: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是无限期的。
情形二:作者的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 2月31日。
情形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未发表的除外。
情形四: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未发表的除外。
著作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如果山寨横行
我们享受正版的权利也将岌岌可危
请大家自觉抵制盗版,捍卫著作权哦!
编审:杨柳风
原标题:《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临漳这样宣传》